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4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鳳山簡易庭110年度鳳小字第621號

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8 月 04 日

法官林育丞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鳳小字第621號

原告
運承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慶誠
被告
黃智祿
訴訟代理人
黃崇捷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下同)110 年8月2 日言詞辯論終結,定同年月9 日16時宣判,茲因尚有應行調查及辯論之事項,爰裁定於110 年8 月27日14時10分於本院鳳山簡易庭第二法庭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4 日

鳳山簡易庭 法 官 林育丞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5 日

書 記 官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鳳山簡易庭110年度鳳小字第6…」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