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鳳山簡易庭113年度鳳補字第40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運費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鳳山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13 年 06 月 12 日
  • 法官
    謝宗翰

  • 當事人
    東方超捷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鳳補字第405號 原 告 東方超捷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世仁 上列原告與被告柏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運費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70,644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上開裁判費,逾期未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2 日鳳山簡易庭 法 官 謝宗翰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2 日書記官 張家瑜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鳳山簡易庭113年度鳳補字第4…」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