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98年度鳳簡字第76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鳳山簡易庭
- 裁判日期98 年 08 月 19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鳳簡字第763號原 告 天連農水產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甲○○ 被 告 丙○○ 訴訟代理人 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8年9 月3 日上午11時10分在本院鳳山簡易庭第二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8 年 8 月 19 日鳳山簡易庭法 官 楊智守 本裁定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8 月 19 日書記官 曾秀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