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鳳山簡易庭99年度鳳訴字第3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鳳訴字第3號
- 上訴人
- 蔡亨科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海林食品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0 年10月12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利益核定為新臺幣(下同)1,427,191 元,是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2,735元,然尚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如數補繳,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鳳山簡易庭法 官 李怡蓉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鳳訴字第3號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海林食品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0 年10月12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利益核定為新臺幣(下同)1,427,191 元,是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2,735元,然尚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如數補繳,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鳳山簡易庭法 官 李怡蓉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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