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司鳳小調字第23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強盜等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鳳山簡易庭
- 裁判日期99 年 08 月 31 日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請人 林麗玲即美麗華商行 相對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司鳳小調字第235號強盜等請求損害賠償調 解事件於中華民國99年8 月31日上午11時在鳳山簡易庭二樓調解室調解爭議,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 記 官 陳俐嫺 調解委員 高重雄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 林麗玲即美麗華商行 到 相對人 甲○○ 到 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伍仟柒佰壹拾陸元整。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如下: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31 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俐嫺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31 日書 記 官 陳俐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