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司鳳簡調字第11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鳳山簡易庭
- 裁判日期99 年 05 月 24 日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元海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丙○○ 代 理 人 乙○○ 相 對 人 介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甲○○ 代 理 人 宋明政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司鳳簡調字第116號損害賠償調解事件於中 華民國99年5 月24日下午3 時50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爭議, 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 記 官 曾秀鳳 調解 委員 劉水明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乙○○ 到 相對人代理人 宋明政律師 到 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貳拾萬元,給付方式: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一日匯入「元海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銀行和平分行帳號:000000000000」。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權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如下: 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24 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曾秀鳳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5 月 24 日書 記 官 曾秀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