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99年度司鳳簡調字第22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瓦斯費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鳳山簡易庭
- 裁判日期99 年 11 月 23 日
- 當事人欣雄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朱坤塗、張啟群、李進榮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99年度司鳳簡調字第227號 聲請人 欣雄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朱坤塗 代 理 人 張啟群 相對人 李進榮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司鳳簡調字第227號給付瓦斯費等事件於中 華民國99年11月23日下午3 時26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民事2樓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辛福壽 書 記 官 陳俐嫺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張啟群 到 相 對 人 李進榮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肆仟元整,給付方式:當場給付完畢。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聲請人代理人 張啟群 相 對 人 李進榮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23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俐嫺 司法事務官 辛福壽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24 日書 記 官 陳俐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