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鳳山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司鳳簡調字第8號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 聲請人
- 梧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代理人
- 丙○○
- 相對人
- 姜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司鳳簡調字第8號調解事件於中華民國99年3 月26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爭議,出席人員如下:
調解委員 蘇盛源到庭調解關係人:聲請人代理人 丙○○到相對人法定代理人 甲○○到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壹拾肆萬元,給付方式:共分十二期,於每月二十八日給付,自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八日止(第一期至第十期),每期給付壹萬貳仟元,自民國一百年二月二十八日起至民國一百年三月二十八日止(第十一、十二期)每期給付壹萬元,至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如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