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05年度豐小字第19號
- 原告
- 大振豐洋傘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呂玉霜
- 訴訟代理人
- 陳奕錩
- 訴訟代理人
- 吳俊彥
- 被告
- 立登國際服飾開發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志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5年2月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69,155元,及自中華民國104年8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