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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簡易庭99年度豐補字第20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豐原簡易庭
  • 裁判日期
    99 年 03 月 04 日
  • 法官
    廖穗蓁

  • 當事人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豐補字第200號原   告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原告與被告丙○○等間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訴被告丙○○、 被告富全商行即甲○○○,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29,325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向豐原簡易庭(台中縣潭子鄉○○路○段139號)補繳,併繳交被告最新 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4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 法 官 廖穗蓁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4   日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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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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