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岡山簡易庭100年度岡簡字第376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岡簡字第376號
- 原告
- 立泉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廖慶豐
- 被告
- 萬利不銹鋼製品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朱秀氣
- 訴訟代理人
- 鄭春輝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另擇期審理,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岡簡字第376號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另擇期審理,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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