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岡山簡易庭101年度岡小字第91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岡小字第91號
- 抗告人
- 陳福龍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新吉成國際通運有限公司間因100 年度岡小小字第91號損害賠償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1 年4 月16日本院民事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 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補,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岡小字第91號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新吉成國際通運有限公司間因100 年度岡小小字第91號損害賠償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1 年4 月16日本院民事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 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補,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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