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岡山簡易庭102年度岡續簡字第1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岡續簡字第1號
- 原告
- 陳永祺
- 訴訟代理人
- 江大寧律師
- 被告
- 吳欣妍即生億企業社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繼續審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岡續簡字第1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繼續審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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