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岡山簡易庭103年度岡簡字第289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岡簡字第289號
- 原告
- 李慶榮
- 訴訟代理人
- 李少華
- 被告
- 勝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蘇志浩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扣押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五十分在本院岡山簡易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岡簡字第289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扣押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五十分在本院岡山簡易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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