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岡山簡易庭105年度岡簡字第24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報酬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岡山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05 年 11 月 08 日
  • 法官
    朱盈吉

  • 被告
    蘇政偉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岡簡字第245號被   告 蘇政偉 訴訟代理人 黃郁婷律師 訴訟代理人 陳柏諭律師 上列被告與大山室內裝修空間設計有限公司間給付報酬事件,被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以下文件,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與陳淑玲建築師就系爭建案之承攬或委建契約等一切相關契約文書(含設計圖說、外觀示意圖)。 二、系爭建案執(105 )墾環字第345 號建造執照申請書、建造執照。並查報是否已竣工核發使用執照。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8  日 岡山簡易庭法 官 朱盈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8  日 書記官 陳瑩萍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岡山簡易庭105年度岡簡字第2…」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