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岡簡字第551號
- 原告
- 振豪物流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田振清
- 訴訟代理人
- 陳忠勝律師
- 被告
- 郭榮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12年2月15日上午10時40分在本院岡山簡易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並訊問證人蕭淵元、張欽助。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岡簡字第551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12年2月15日上午10時40分在本院岡山簡易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並訊問證人蕭淵元、張欽助。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岡山簡易庭110年度岡簡字第5…」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