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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岡山簡易庭114年度岡司簡調字第102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5 月 29 日

調  解  筆  錄

               114年度岡司簡調字第102號

聲請人
智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志強
相對人
潘忠義
代理人
胡世勳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岡司簡調字第102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上午09時40分在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岡山簡易庭岡簡協商室1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調 解委 員 黃豐隆到場調解關係人:聲 請 人法定代理人:蔡志強 到 相 對 人代 理 人:潘忠義 到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陸萬元(僅含貼膜與車價減損,車體維修費用不包含在內,將再另案請求)。給付方式:於民國114 年7 月20日前(含當日)給付,並匯入聲請人指定帳戶(帳號由雙方自行約定)。

二、聲請人就貼膜與車價減損其餘請求拋棄,不包含車體維修費用之請求。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聲請人法定代理人:蔡志強相 對 人代 理 人:潘忠義調 解 委 員:黃豐隆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岡山簡易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

書 記 官 顏崇衛

書 記 官 顏崇衛

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9 日

書 記 官 顏崇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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