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1年度單聲沒字第1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扣押物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11 月 01 日
- 當事人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吳千甲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單聲沒字第16號 聲 請 人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千甲 上列聲請人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扣押物事件(111年度聲沒字第9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甲○○前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 嫌,經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下稱花蓮地檢署)檢察官以108年度偵字第5126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而扣案如附表所示 之物,係被告所有用以為本案犯行所用或所得之物,爰依刑法第38條第2項、第40條第3項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二、按法院認為單獨宣告沒收之聲請不合法律上之程式或法律上不應准許或無理由者,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不合法律上之程式可以補正者,應定期間先命補正,刑事訴訟法第455條 之36第1項定有明文。又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應依刑 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5規定,以書狀記載「一、應沒收財產 之財產所有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但財產所有人不明時,得不予記載。二、應沒收財產之名稱、種類、數量及其他足以特定沒收物或財產上利益之事項。三、應沒收財產所由來之違法事實及證據並所涉法條。四、構成單獨宣告沒收理由之事實及證據」,提出於管轄法院,嚴格要求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應敘明應沒收財產所由來之違法事實、構成單獨宣告沒收理由之事實及證據(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458號裁定意旨參照)。就已死亡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行為人應沒收之沒收財產,雖因繼承發生而歸屬於其等繼承人所有,於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得由檢察官依法向法院聲請對繼承人宣告沒收,或法院於認有必要時,依職權裁定命繼承人參與沒收程序;或若無從一併或附隨於本案訴訟裁判,而有沒收之必要時,亦可由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4 、第455條之35、第455條之37等規定,準用第7編之2關於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向法院聲請對繼承人單獨宣告沒收(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1089號裁定意旨參照)。是以被告 或犯罪嫌疑人、行為人因死亡,致未能追訴其犯罪或經法院諭知不受理判決者,法院固然仍得依刑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單獨宣告沒收財產,惟該沒收財產已因繼承發生而歸屬於繼承人所有,檢察官聲請法院沒收時,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5規定,以書狀記載應沒收財產之對象、標的、所由 來之違法事實、構成單獨宣告沒收理由之事實及證據,亦即應記載斯時之「財產所有人」即繼承人之姓名等事項,提出於管轄法院為之。於此情形,犯罪行為人之繼承人自非屬刑法第38條第3項「犯罪行為人以外之第三人」之範疇(最高 法院106年度台非字第32號刑事判決意旨參照)。 三、經查: (一)被告生前住所雖不在本院管轄區域內,然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已入花蓮地檢署贓物庫,有該署扣押物品清單在卷可稽,是聲請人依法自得向本院提出本件單獨宣告沒收之聲請。被告前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案件遭偵辦,然因被告死亡,經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於民國110年7月1 日以108年度偵字第5126號為不起訴處分等情,亦有花蓮 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為憑。 (二)惟依聲請意旨所述,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14所示之物 係從被告家中及其所駕駛車輛起獲,係被告所有,供其犯罪所用之物,則該物自被告死亡時起,即為被告之繼承人所繼承之遺產,而歸屬於被告之繼承人公同共有,依前揭說明,聲請人固得獨立提出沒收程序,但須依據刑事訴訟法準用第七編之二關於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聲請對繼承人單獨宣告沒收,而非對已死亡之被告為之。 (三)至附表編號15至編號25所示之物,依聲請意旨所述,則均非被告所有,而係本案購買假蜂蜜之被害人所提出供檢警單位偵辦之證據,並非被告所有,自亦不符合刑法第38條第2項、第40條第3項規定所得沒收之客體。 (四)縱上,本件聲請人單獨聲請對已死亡之被告宣告沒收如附表所示扣案物,於法律程式上有所不合,且無從補正,應予駁回。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 日刑事第四庭 法 官 高郁茹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不服,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抄 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 日 書記官 林怡玉 附表 編號 物品名稱 數量 所有人 備註 1 高粱瓶裝野蜂蜜12瓶 1箱 甲○○ 2 高粱瓶裝野蜂蜜12瓶 1箱 甲○○ 3 桶裝蜂蜜10桶 1箱 甲○○ 4 高粱酒空瓶21瓶 1箱 甲○○ 5 高粱瓶裝野蜂蜜6.5瓶 6.5件 甲○○ 6 桶裝蜂蜜 2桶 甲○○ 7 上品野蜂蜜標籤貼紙1批 1包 甲○○ 8 山水蜂蜜股份有限公司銷貨憑單 1張 甲○○ 9 電子產品(甲○○手機) 1支 甲○○ 10 名片 1張 甲○○ 11 蜂蜜調味糖漿空瓶10瓶 1箱 甲○○ 12 蜂蜜調味糖漿空瓶10瓶 1箱 甲○○ 13 蜂蜜調味糖漿空瓶1瓶 1箱 甲○○ 14 蜂蜜空瓶15支 1箱 甲○○ 15 上品野蜂蜜 1支 陳振康 16 上品野蜂蜜 1支 陳振康 17 上品野蜂蜜 1支 陳振康 18 上品野蜂蜜 1支 陳振康 19 上品野蜂蜜半瓶 1支 陳振康 20 上品野蜂蜜空瓶 1支 陳振康 21 上品野蜂蜜空瓶 1支 陳振康 22 上品野蜂蜜 1.5支 吳郁倩 提出人 23 上品野蜂蜜 1支 吳秀英 提出人 24 上品野蜂蜜 6支 諶世澤 提出人 25 上品野蜂蜜 2支 陳漢璋 提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