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274號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274號
- 原告
- 周宏彬
- 訴訟代理人
- 林士雄律師
- 被告
- 劉正松即旭日工程行
- 訴訟代理人
- 張淑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事實尚有不明之處,仍有調查必要,應再開言詞辯論。開庭日期另行通知。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274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事實尚有不明之處,仍有調查必要,應再開言詞辯論。開庭日期另行通知。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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