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13號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13號
- 聲請人
- 蕭氏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蕭雄彰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75號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4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
┌─────────────────────────────────────────┐│支票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13號│├──┬───────┬───────┬──────┬─────┬────┬────┤│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帳 號 ││ │ │ │(民國) │(新臺幣)│ │ │├──┼───────┼───────┼──────┼─────┼────┼────┤│001 │台亞預拌混凝土│臺灣中小企業銀│109年9月7日 │22,340元 │1226525 │0101101 ││ │廠股份有限公司│行花蓮分行 │ │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