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48號
- 原告
-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鴻聯
- 訴訟代理人
- 陳冠中
上列原告與被告許月婷等間請求撤銷遺產分割登記等事件,原告應向本院聲請閱卷,並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20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逾期不補,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件】
一、補正被告人別資料。
二、請提出記載全體被告姓名、更正後附表之起訴狀,並依被告
人數提出起訴狀繕本。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訴字第48號
上列原告與被告許月婷等間請求撤銷遺產分割登記等事件,原告應向本院聲請閱卷,並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20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逾期不補,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附件】
一、補正被告人別資料。
二、請提出記載全體被告姓名、更正後附表之起訴狀,並依被告
人數提出起訴狀繕本。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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