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簡上字第55號
- 上訴人
- 趙念羽
- 訴訟代理人
- (法扶律師) 陳芝蓉律師
- 被上訴人
- 楊育恒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定民國115年9月14日下午3時50分於本院民事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簡上字第55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定民國115年9月14日下午3時50分於本院民事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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