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除字第八六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1 年 05 月 10 日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除字第八六號 聲 請 人 陽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代 理 人 甲○○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年度催字第二一二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五 月 十 日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 ~B法 官 林碧玲 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B法院書記官 林揚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五 月 十 日 ~F0 ~T40 ┌──────────────────────────────────────────────────────┐ │支票附表: 九十年度催字第二一二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財團法人台灣基督教│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花│九十年三月三十一日 │壹佰肆拾伍萬元 │HLA三六一四一│0232│ │ │門諾會醫院法定代理│蓮分行 │ │ │0 │0013│ │ │人黃勝雄 │ │ │ │ │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