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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341號

給付買賣價金民事裁判日期 99 年 12 月 31 日

法官沈培錚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341號

原告
盈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豐娥
被告
光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政雄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1月20日下午2時2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31 日

法 官 沈培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3 日

書記官 胡旭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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