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花蓮簡易庭(含玉里)102年度花建簡字第3號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花建簡字第3號
- 上訴人
- 上騰國際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謝凭翺
- 被上訴人
- 易全影音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解務登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3年4月30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445,200 元,應徵上訴審裁判費新臺幣7,275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項前段之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 日內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