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花蓮簡易庭(含玉里)113年度花小字第655號
宣示判決筆錄
113年度花小字第655號
- 原告
- 關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玉英
- 訴訟代理人
- 劉桂玲
- 被告
- 張文道
現於法務部○○○○○○○執行中
上列當事人間113 年度花小字第655 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114 年1 月23日下午4 時整在本院簡易庭第四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通 譯 簡伯桓朗讀案由。
兩造均未到。
法官朗讀主文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記載於下: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5,100 元,及自民國113 年8 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1,000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花蓮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