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簡易庭(含玉里)114年度花簡字第2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花蓮簡易庭(含玉里)
- 裁判日期114 年 05 月 23 日
- 法官沈培錚、沈培錚
- 原告林建宇
- 被告邱聖豪
宣 示 判 決 筆 錄 114年度花簡字第28號 原 告 林建宇 訴訟代理人 洪嘉吟律師 被 告 邱聖豪 訴訟代理人 吳美津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同年5月23日在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花蓮簡易庭第 四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沈培錚 書記官 丁瑞玲 通 譯 簡伯桓 朗讀案由。 兩造均未到。 法官朗讀主文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於下: 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由要領: 一、原告起訴主張:原告與訴外人余○儒本係夫妻關係,被告在原告與余○儒之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民國106年3月27日結婚、 113年9月3日離婚),曾於通訊軟體上與余○儒有如附表所示「原告主張欄」編號1至11之對話,對話內容曾互表愛意且 有涉及性行為之對話,兩人更曾於113年8月25日約好單獨共進晚餐並邀約一同過夜,猶如情侶交往模式,嚴重破壞原告婚姻共同生活之美滿、安全及幸福,致侵害原告配偶身分法益情節重大,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3項準用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被告負連帶損害賠償之責任,並聲明: 被告應給付原告3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則以:否認原告之上開主張,原告所提之對話內容僅係片段,有斷章取義之嫌,被告所提之對話如附表所示被告主張欄編號1至11之對話係完整有上下文之對話,依上下文義 兩造間係純同事關係,被告及余○儒所在之工作場所,同事均係年輕人,工作氣氛活潑融洽,彼此間喜歡打鬧說笑,常有不計葷素之玩笑,被告係於113年4月間起認識余○儒,余○ 儒年長被告10幾歲,且被告已有感情深厚之女朋友,不可能與余女有逾越一般異性男女之正常社交交往,余○儒到職後常在店內老闆娘及同事前,提及其婚姻困境、常與先生發生爭吵之事,老闆娘舉辦之聚餐,余○儒都會說係其先生即原告不讓其參加,余○儒亦常提及其正與原告辦理離婚中,同事及老闆娘均知悉,甚至老闆娘在余○儒與原告離婚後,更為余○儒舉辦自由日派對,顯見原告與余○儒間之婚姻關係早 有嫌隙,於113年4月即有發生重大破綻,與被告無關等語。並聲明:駁回原告之訴。 三、本院之判斷: (一)按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前段所保護之客體為權利,後段所保護之客體為權利以外之利益。所謂權利乃得享受特定利益之法律上之支配力,利益係指私人享有並為法律(私法體系)所保護,尚未賦予法律之力者而言,例如債權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不具支配力,故債權人所得主張者乃實現債權之利益,而不屬前揭規定所稱權利,學說及實務上認為債權受侵害者,僅能依第184條第1項後段規定請求損害賠償。同法第195條第3項所謂「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乃因人與人相互間基於身分關係,雖存有一定應遵循之社會倫理規範,惟本於人性尊嚴,此相互間之規範效力,尚未達到「權利」性質所具有支配力之程度,上述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上所享之利益,僅得請求履行以實現,而不具強制之支配力性質,因此法律上稱為「身分法益」而非權利。配偶因締結身分契約所形成婚姻之權利義務法律關係,而相互負有一定法律上之權利義務。基於此身分上權利義務關係,配偶一方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財產上或非財產上之給付,包含金錢給付、行為、不作為或容忍等,其中關於非財產方面權利義務之客體,即民法第195條第3項所稱「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二)傳統上,婚姻關係之一方如與配偶以外之人發生性行為者,係屬違反倫理規範之重大行為,足以認定有違背婚姻應忠實及保持純潔性之誓詞,而破壞他方配偶對婚姻圓滿之期待,構成侵害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其次,近來審判實務上裁判先例亦常採用「逾越一般通常能忍受範圍之不正常往來行為」為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審查基準,而認得構成侵害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然此見解之根本,仍須有表現於外之客觀上「加害行為」存在。所謂維持婚姻圓滿所應遵守之行為準則之違法界線為何,乃一種法律未明文規定又內涵不明確之抽象概念,應依具體個案之事實情節而依當時社會通念為認定判斷。然無論其得構成侵害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之違法行為內涵如何,本於人格尊嚴,有二項憲法基本人權係不得立法侵犯者,即思想自由及言論自由。亦即婚姻關係之規範上固具有某程度應受拘束或限制之義務存在,但無論如何,配偶一方應不得限制他方關於主觀上心靈或精神層面之思想自由及言論自由。尤其現今憲法基本人權重視個人之隱私權,個人內心之思想或未公開之言論,係屬絕對領域,應保障其不受他人或社會刺探及評價,縱使是本於配偶關係之身分行為請求權,亦不得侵犯或限制他方上述二項自由。 (三)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乃對於人民基本自由之概括保障規定。而性自主權,亦即可自由決定是否發生性行為、性行為之對象以及如何發生性行為等,均與人格不可分離,與人性尊嚴密切相關,為受上開憲法規定保障之基本權之一。雖婚姻係配偶雙方自主形成之永久結合關係,除使配偶間在精神上、感情上與物質上得以互相扶持依存外,並具有各種社會功能,乃家庭與社會形成、發展之基礎,婚姻自受憲法所保障,惟隨著社會自由化與多元化之發展,參諸當代民主國家婚姻法制之主要發展趨勢,婚姻關係中個人人格自主(包括性自主權)之重要性,已更加受到肯定與重視,而婚姻所承載之社會功能則趨於相對化(司法院大法官第791號 解釋理由書參照)。司法院於109年5月29日以釋字第791號 解釋宣告刑法第239條之通姦罪及相姦罪等相關處罰及追訴 制度規定,對憲法第22條所保障性自主權之限制,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不符,且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有違 而違憲,揭櫫國家刑罰權不應介入婚姻忠誠義務與性自權之衝突。然婚姻受到憲法制度性之保障(釋字第748 號), 此倫理價值仍受到法律維繫,固實務上有採民事侵權行為關於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制度,來尋求關於婚姻關係所期待之圓滿受到破壞時之司法救濟,以金錢來填補因婚姻破綻所造成之精神上痛苦。既同屬司法權介入私權關係,民事訴訟之損害填補與刑罰權之非難,兩者功能雖有不同,但本質上有相同不可逾越之界線,亦即司法謙抑之自我約束限度。用較直白的說法,就是法律不應過度介入婚姻生活,婚姻幸福圓滿要靠法律來守護、監管,未免太悲慘與封建了;反面來講,婚姻幸福圓滿要靠當事人自己基於情感細心維護及抉擇,司法僅有限度的介入,就民法第195條第3項所附加的成立要件「情節重大」情形下,才命破壞婚姻身分法益之加害者予以金錢賠償。 (四)原告主張被告與余○儒之間有如附表所示之對話,並指稱二人於113年8月25日約好單獨共進晚餐並邀約一同過夜之行為,而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侵害其配偶身分法益之金錢賠償;被告則均否認上述事實。依民事訴訟法第277 條之規定,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原告應就其主張之上述事實負證明之責。惟查: 1.經本院檢視對話紀錄,余○儒與被告確有相約於113年8月25日19:00於『小小樹食-敦南店』用餐(依據本院卷第125頁截圖 ,時間為113年8月25日19:00,2位大人,訂位電話00-00000000,經本院以網站查詢該電話係名為『小小樹食-敦南店』 之餐廳電話,店址為:106台北市○○區○○○路○段0000號捷運 信義安和站),至於本院卷第127頁之對話上下文義觀之:「甲○○:(回覆余○儒已無法顯示之動態)!」、「余○儒:陪我 妹她們來吃。好險是吃七點。」、「甲○○:哈哈 想說這麼 會吃喔」,應解為被告回覆余○儒限時動態(內容應係與妹妹 用餐之餐點照片分享,該動態於24小時候除本人外即無法查看),故被告才會向余○儒表示「想說這麼會吃」(因為余○儒 剛剛與妹妹吃完東西後,接下來7點又要與被告一同吃飯, 感到驚訝),惟兩人並無過夜,兩人均係搭乘113年8月25日21時20分臺北車站開往花蓮288普悠瑪列車,被告座位係在2 車,余○儒座位係於1車11號。原告就其主張,並無明確之事 證為憑,僅屬自行推測而已,難認可採。 2.對話內容中關於「吃掉」部分,應視對話情境而有不同解釋,如朋友間之開玩笑、情侶間之撒嬌語氣、情慾暗示、角色扮演(扮演鬼怪)不同情境而有不同意思,依據上下文,被告向余○儒開玩笑(報答我去掉答,音同抱我),余○儒亦向被告 開完笑(可以抱是嗎?並順著語氣表示你是不是很害怕我把你吃掉),被告則以相同朋友間之開玩笑語氣表示還不知道誰 吃誰,顯見兩人間之對話係開玩笑,並非有何性暗示。況且,此非公開之對話,所涉及僅屬言論及思想範疇,非配偶身分法益界限內所得支配或干預之事項。原告雖指稱「意圖...」云云,然民法侵權行為之構成,須有「行為」、「結果 」及行為與結果間之「相當因果關係」,且沒有如同刑法之「舉動犯」態樣,而悉為「結果犯」態樣之概念;亦無「未遂」態樣之概念。故於民事責任之構成而言,僅有思想而未有行為,或僅有行為而無結果發生,或雖有結果發生但與行為間欠缺相當因果關係,均不能構成侵權行為。因此,本件原告主張被告與余○儒間之非公開言論,客觀上並無足影響原告配偶身分法益,且依一般兩願離婚之進程,均有夫妻生活相處關係上之一定發展過程(失和、熱戰、冷戰、沉澱、妥協),冰涷三尺非一日之寒,於無戲劇性重大情事發生之前提下,依一般社會通念及經驗法則,原告離婚與上開對話間,難認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3.又關於對話中「我超喜歡、抱著睡覺」乙節, 此部分依據 上下文,係余○儒詢問被告,其撿到的娃娃,被告喜不喜歡,被告回覆:我超喜歡、抱著睡覺,此處係指余○儒撿到的娃娃,並非表示超喜歡余○儒,抱著余○儒睡覺。由此足見, 被告答辯主張原告就對話內容有斷章取義及過度引申之情形等語,確屬可信。人在感情低潮中遇見的救援者有時被稱為「守護天使」或「療癒天使」,當婚姻關係觸礁而產生情緒上之痛苦時,若有他人能及時陪伴對話及安慰,可以解除許多想不開的心理糾結,因此縱使是異性的守護者,於吾國開放社會之容許性而言,亦應採較開明之態度視之。 4.綜上所述,依原告所提出之事證,難認被告有何侵犯原告基於配偶身分地位而具有排他性或獨占性領域之行為,且不符合重大性之要件,其聲明之請求,乃屬無據。 四、從而,原告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3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之法定遲延利息,為無理由,不應准許,應予駁回。 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3 日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花蓮簡易庭 書記官 丁瑞玲 法 官 沈培錚 上列筆錄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筆錄正本之送達,與判決正本之送達,有同一效力。 如不服本判決,須於判決(宣示判決筆錄)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並按「上訴利益額」「百分之1.5」繳納上訴裁判費。 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3 日書記官 丁瑞玲 附表 編號 原告主張 被告主張 1 被告:你走我就想走了 余○儒:一起去日本嘛…… 被告:我怕我會暈船……暈○儒 被告:(回應余○儒稱:我也好想希望有這樣的機會)變成我的員工旅遊帶妳去 被告:(回應余○儒稱:昨天夢到你软 但是我忘記内容了)大(按:應係為太)想我的吧 、前半段對話是113年08月15日下午10時18分的對話(本院卷111-113頁,被證1-1)在討論先前員工聚餐時其他同事發生的,對話如下:余○儒:根本就是你啊(『貼圖』笑表情) 余○儒:子淳量身訂做的歌(歌詞 甲○○:哈哈、(分享星座貼文) ○儒:(回覆星座貼文)我也不會安慰人,超級不會 ○儒:剛剛是不是會有誤會?子淳怎麼了嗎?不要生氣(順毛)摸摸 聖豪:哈哈誤會了,我沒生氣啦,他自己知道,他剛剛進來說你們以為生氣 余○儒:(分享貼文)沒事就好 甲○○:哈哈阿呆 余○儒:(回覆甲○○:哈哈阿呆)(『貼圖』笑表情) 甲○○:我沒事,回家還好嗎? 余○儒:目前沒事(『貼圖』嘆氣表情),現在要準備帶【黑談】散步。 甲○○:我也要散。 余○儒:這麼快。 甲○○:散步。 余○儒:此快非彼快。哈哈哈哈哈,已經超過00:00了(『貼圖』笑臉表情) 甲○○:不可以色色 余○儒:(回覆甲○○:我也要散)我以為你們解散了。 甲○○:你走我就想走了。 余○儒:跟瑄瑄他們一起很開心啊。我想留下來也。 甲○○:(『貼圖』笑表情) 余○儒:一起去日本嘛。 甲○○:我怕我會暈船。 余○儒:我們搭飛機。 甲○○:暈○儒號。 余○儒: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貼圖』笑表情) 甲○○:溜完了嗎。 余○儒:還在溜。 甲○○:(回應余○儒: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太完美 余○儒:我的巫婆笑聲嗎? 甲○○:哈哈哈 余○儒:瑄瑄等等怎麼回家? 那聖豪:他回去了,小歐送他。(回應余○儒:我的巫婆笑聲嗎)是整個 二、後半段對話是113年08月20日下午11時29分兩人在閒聊對話(本院卷115-118頁,被證1-2) 余○儒:(分享貼文-內容:我剛到台北的時候) 甲○○:好累 余○儒:(回覆甲○○:好累…)只能在家裡把屎把尿了,哈哈哈哈哈哈,昨天夢到你软,但是我忘記内容了(確定不是色色的夢) 甲○○:(回覆余○儒:我也好想希望有這樣的機會)變成我的員工旅遊帶妳去(『貼圖』笑表情) 甲○○:(回覆余○儒分享『我剛到台北的時候』貼文)哈哈有那麼多阿嬤可以遇嗎 甲○○:(回覆余○儒:只能在家裡把屎把尿了)這男的臉逐 甲○○:(回覆余○儒:昨天夢到你软,但是我忘記内容了(確定不是色 的夢)大想我的吧 余○儒:(回覆甲○○:大想我的吧)『貼圖』笑表 余○儒:(回復甲○○:哈哈有那麼多阿嬤可以遇嗎)去市場很多(『貼 笑表情) 甲○○:(『貼圖』笑表情)打錯字看得懂嗎 余○儒:你的手機自動選字也怪怪的嗎(笑表情) 余○儒:(回覆甲○○:大想我的吧)了 甲○○:剛剛還在半醒。太。 余○儒:有兩個錯字,哈哈哈哈哈哈 余○儒:(回覆甲○○:剛剛還在半醒)我雖然在上班但是腦袋還沒開機 甲○○:你6點就起來玩手機。A班嗎? 余○儒:B班 余○儒:(回覆甲○○:你6點就起來玩手機)自然醒,睡眠時間超短 甲○○:(回覆余○儒:自然醒)阿就沒睡了? 余○儒:這幾天都這樣 而且已經有吃安眠藥了(哭表情) 余○儒:(回覆甲○○:阿就沒睡了?)不知道有沒有睡,腦袋很亂就是一直在想事情 余○儒:(回覆甲○○:已經無法查看的貼文)喂〜我晚上睡不著早上睡不著不是在想這種事情餒,哈哈哈哈哈 2 被告:哈哈不用客氣、不用報答我 余○儒:你是不是很害怕我把你吃掉 被告:不會呀 余○儒:可以抱是嗎?哈哈哈哈 被告:還不知道誰吃誰 以下是113年08月24日上午10時46分的對話(本院卷第119-112頁,被證2),完整對話如下: 甲○○:有上到車嗎? <語音通話上午10:48 語音通話已結束上午10:48> 余○儒:謝謝你 讓我安心 余○儒:(『貼圖』愛心手勢貼圖) 甲○○:哈哈不用客氣,不用報答我,去掉答,也可以。 余○儒:你是不是很害怕我把你吃掉(『貼圖』笑表情) 甲○○:不會呀。 余○儒:可以抱是嗎?哈哈哈哈哈。 甲○○:(回覆余○儒:可以抱是嗎?)(『貼圖』笑表情) 甲○○:(回覆余○儒:你是不是很害怕我把你吃掉)還不知道誰吃誰 余○儒:不是小十歲才可以。 甲○○:什麼意思。 余○儒:我要年輕10歲你才可以鴨。 甲○○:哦哦哦哈哈哈。有辦法倒帶? 余○儒:傷心(『貼圖』心碎符號)又走心啦(貼圖』笑表情) 余○儒:我到新竹上區間車了。很快。 甲○○:我到家了 余○儒:好快哈哈哈 余○儒:(『貼圖』傳心情圖) 余○儒:(『貼圖』傳心情圖) 余○儒:(『貼圖』傳心情圖) 甲○○:(『貼圖』』傳一張圖)本尊 甲○○:(回覆余○儒:我到新竹上區間車了)還要搭區間車 別害怕沒事 快見到妹妹了 余○儒:我到姊姊家了 余○儒:(『貼圖』回覆一張貓圖)好無辜的臉喔 哈哈哈 3 二人曾於113年8月25日單獨的吃飯,余○儒附上新竹到台北的高鐵時刻表,被告則表示:還是想再晚一點、然後不 回去、在台北多玩一天等語。 以下是113年08月25日下午2時37分的對話(本院卷第123-130頁,被證3),完整對話如下: 余○儒:(對被告傳貓的限時動態傳達了心情) 余○儒:(對被告傳貓的限時動態傳達了心情) (113年8月25日下午2:37) 余○儒:嗯~聖豪我昨天已經神志不清了 我們是約台北車站幾點 甲○○:你的車是幾車 余○儒:(火車車次截圖,113年8月25日臺北21:20-花蓮23:34) 甲○○:我在2車 可以 余○儒:好險 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 希望你旁邊不是漂亮妹妹 甲○○:旁邊只坐妳 余○儒:我等等6:30以前到台北嗎?昨天頭腦已經不清醒了。 甲○○:(回覆余○儒備:我等等6:30以前到台北嗎?昨天頭腦已經不清醒了) 甲○○:嗯嗯嗯差不多 余○儒:好喔(笑表情) 甲○○:吃七點(傳訂位截圖,時間為113年8月25日19:00,2位大人,訂位電話00-00000000,經本院以網站查詢係名為『小小樹食 敦南店』,店址為:106台北市○○區○○○路○段0000號捷運信義安和站) 余○儒:(傳高鐵車班裁圖,113年8月25日17:39新竹-台北18:13)我搭這班 你慢慢來沒關係 甲○○:嗯嗯你才慢慢來 余○儒:高鐵沒辦法慢慢來。哈哈哈 甲○○:有充飽電了嗎?還是想再晚一點(笑表情) 余○儒:吃宵夜嗎?哈哈哈哈哈 甲○○:然後不回去? 余○儒:我現在精神不錯,(回覆甲○○:然後不回去?)一起曠班嗎?哈哈哈哈哈,明天上班精神就不知道了 甲○○:(回覆余○儒:一起曠班嗎?)哈哈好阿在台北多玩一天 余○儒:我會被殺掉,你不會餒。老闔娘不會殺你。去日本可以玩六天喔喔喔 甲○○:(傳一張貓圖) 余○儒:黃寶石也。貓咪曬太陽真的很可愛。 甲○○:太曬得身體都熱熱的了(分享一則貼文) 余○儒:(回覆甲○○:還要曬)好舒服呀 不怕曬黑(笑表情) 余○儒:(回覆甲○○:(分享一則貼文)18禁的小叮噹嗎(笑表情) 甲○○:(傳貓進房的照片)跑進來了 余○儒:進來吹冷氣嗎? 甲○○:(分享一則貼文)儀式感要有(笑表情) 甲○○:(回覆余○儒已無法顯示之動態)! 余○儒:陪我妹她們來吃。好險是吃七點 甲○○:哈哈 想說這麼會吃喔 余○儒:(分享一則星座貼文) 是這樣嗎 甲○○:哈哈吵一點沒關像 余○儒:巫婆笑聲也沒關係 甲○○:犬部都接受 余○儒:年紀餒。犬部是哪裡(笑表情 甲○○:原住民腔。 余○儒:有像餒。 甲○○:(回覆余○儒:年纪餒)(拳頭符號)你的手變白了哈哈哈哈 邱里豪:(拳頭符號)不同手(笑表情)有沒有上車了 余○儒:有喔。已經過桃園了。 甲○○:好勒,有怕怕嗎我也上捷運了 余○儒:(回覆甲○○:有怕怕嗎)剛才很緊張 怕來不急 因為我們找不到停車出路口 甲○○:你說百貨公司喔 余○儒:對呀 會迷路 甲○○:阿呆 余○儒:標示不清。後來是我大妹找到的(她是我們家最聰明的)。剛剛剛買票也是她帶我買,怕我來不及,好希望我姊妹都住在花蓮(哭表情) 甲○○:分享一則貼文 余○儒:哈哈哈哈 很堅持要也 4 余○儒:希望你旁邊不是漂亮妹妹 被告:旁邊只坐妳 5 余○儒:你想填滿我摸? 被告:那誰照顧你?吸? 以下是113年08月26日下午2時30分起的對話(本院卷第131-136頁,被證4),完整對話內容如下: 甲○○:(分享一則貼文-内容:我把壓力和心是給牛說了,結果我沒事了牛卻扛不住了) 余○儒:你扛不住了嗎? 甲○○:哈哈哈哈哈我要說的是我比牛還牛 牛逼 余○儒:什麼啦 哈哈哈哈 甲○○:(回覆佘○儒:他說無論我做什麼決定她都支持我)我認為你能做出這個决定是非常勇敢的或許能為現在的處境得到改變妳從來沒有對她做過這樣的事 對你老公可能讓他真正意識到問題的存在及嚴重性,他也許現在正在思考如何改變 在一起了這麼久誰都會糾結也無法適應 也不像是沒愛了有些地方還是看到你對他的關心認同 就好像是對於這樣的生活累了 可能可以再找個時間坐下來好好談 如果能願意改變妳自己的顧慮、壓力一定能越來越好,做一個決定也是要讓自己能接受的能快樂 如果做一個讓自己更有壓力的決定的話 我覺得可以别急 要找一個重拾自己的快樂方法 妳已經很棒了 別這樣內耗自己 要好好加油 余○儒:閱 優 甲○○:(分享一則貼文) 甲○○:(回覆余○儒:閱優)(拳頭符號) 余○儒:(拳頭符號) 我曬黑了 甲○○:我看(傳送一張圖片) 余○儒:比你白開心 哈哈哈哈 余○儒:我們兩個嗎?對呀 我不白(哭表情) 甲○○:蠻白的呀 余○儒:(愛心表情) 甲○○:(傳送一張圖片)好險畫面不是猛男 余○儒:哈哈哈哈哈哈哈 根本看不到在看什麼啦 我自己都看 甲○○:但看的出來不是猛男,非常會利用鏡子偷看在幹嘛 余○儒:是不是常去汽車旅館? 甲○○:汽車旅館很多鏡子?等等仁琪直接去找你 余○儒:(回覆甲○○:等等仁琪直接去找你嗎)不一定 余○儒:(回覆甲○○:汽車旅館很多鏡子?)這個我不太清楚哈哈哈 你們下班了嗎? 甲○○:那我們約相遇的帶轉路口 余○儒:哈哈哈哈哈 好的我現在是哈根達斯富翁了 甲○○:(笑表情) 余○儒:好開心(愛心表情) 甲○○:對 就是要開開心心 余○儒:傳送一張貼圖 甲○○:(回覆余○儒:這個我不太清楚)我可能是真的不清楚 妳大概率是裝傻 甲○○:分享一則貼文(内容:別讓任何人 消耗你內心的晴朗 生活應該是被熱愛的人和事填滿) 余○儒:(回覆甲○○:你大概率是装傻)(笑表情) 余○儒:(回覆甲○○:分享一則貼文内容:別讓任何人 消耗你內心的晴朗 生活應該是被熱愛的人和事填滿)你要填滿我摸?(笑表情) 甲○○:還沒00:00 余○儒:再兩分鐘 甲○○:(分享一則貼文) 甲○○:(分享一則貼文) 余○儒: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表情) 甲○○:分享一則貼文 6 余○儒:例如1點半没洗好澡不能進房間嗎?哈哈哈哈 被告:這我倒是沒差 余○儒:因為你更晚 完整對話話如下:(本院卷第137-140頁、141-144頁,被證5、6) 余○儒:(愛心手勢符號) 甲○○:(回覆余○儒:愛心手勢符號)可以睡醒再想 甲○○:(回覆余○儒:可能牛奶超過藥效)重點是別想太多 讓腦袋袋停止 余○儒:我的腦袋已經很少在使用了餒 先去洗澡 剛用好【黑黑】跟【喳喳】你在跟我說時間哦 我1:30下班會晚一點到 我騎比較慢(笑表情) 甲○○:(回覆余○儒:先去洗澡)聞 甲○○:(回覆余○儒:剛用好【黑黑】跟【喳喳】)辛苦了 甲○○:(回覆余○儒:我的腦袋已經很少在使用了餒)那還是用太少 余○儒:(回覆甲○○:辛苦了)不辛苦 照顧他們我很開心 余○儒:(回覆甲○○:聞)拳頭符號 余○儒:(回覆甲○○:那還是用太少)可能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甲○○:(回覆余○儒:不辛苦 照顧他們我很開心)那誰照顧你:(回覆余○儒:拳頭符號)吸 甲○○:(回覆余○儒:可能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可以看書肯定好睡 余○儒:(回覆甲○○:可以看書肯定好睡)可以秒睡(笑表情) 余○儒:(回覆甲○○:那誰顧你)我覺得我一直都在依賴別人 所以才會對很多事情都膽怯 覺得仁琪很厲害可以把自己照顧的好好的 可是我就是想有個人可以依靠(前提是那個人是開心沒有負擔的) 甲○○:但是自己又會覺得一直造成別人麻煩?? 余○儒:覺得是要互相啦(回覆甲○○:但是自己又會覺得一直造成別人麻煩??)會派 甲○○:(回覆余○儒:覺得是要會互相啦)哈哈我會自己一直覺得替對方想 余○儒:你就是一個貼心很溫暖的人鴨 甲○○:但對方時常不懂 就會吵架 余○儒:蛤 好奇怪。為什麽對她好她要跟你吵架? 余○儒:(回覆甲○○:但對方時常不懂)等等。你現在是單身沒有錯吧(笑表情) 甲○○:就會覺得我管太多 甲○○:(回覆余○儒:等等 你現在是單身沒有錯吧)是啊 余○儒:(回覆甲○○:就會覺得我管太多)例如1點半沒洗好澡不能進房間嗎?哈哈哈哈哈 甲○○:(回覆甲○○:就會覺得我管太多)會覺得我主觀意識太強 甲○○:(回覆余○儒:例如1點半沒洗好澡不能進房間嗎?)這我倒是沒差 余○儒:(回覆甲○○:這我倒是沒差)因為你更晚哈哈哈 余○儒:(回覆甲○○:會覺得我主觀意識太強)口氣好好的說也會吵架? 甲○○:(回覆余○儒:因為你更晚哈哈哈哈哈哈哈)比較多生活上另一半覺得我要她跟我一樣這種感覺 甲○○:(回覆余○儒:口氣好好地說也會吵架?) 我不會吵架耶 溝多居多 溝通不良就開始辯論 余○儒:(回覆甲○○:我不會吵架耶)我也不吵架的,我都等到對方氣消了 可以溝通的時候在說不喜歡吵架 不喜歡吵架 會說出不好聽的話 傷感情 甲○○:因為沒安全感,所以時會想確認另一半還愛我哈哈 余○儒:初期都會沒有安全感會覺得自己不夠好 外面花花草草這麼多耶 甲○○:陰影啊哈哈就會覺得常常造成別人麻煩 睡覺了哦 甲○○:分享一則貼文 (113年9月2日上午4:54) 余○儒:這我倒是沒差 7 被告:我超喜歡、抱著睡覺 8 余○儒:你會怕地震嗎? 被告:我不怕地震、我只怕你怕地震、我還没回家、我到家囉 完整對話話如下:(本院卷第147-150頁,被證8)、(本院卷第145-146頁,被證7) 余○儒:我喜歡破掉的(剛好)哈哈 余○儒:分享一則貼文 余○儒:早上有去看我伯母 難過⋯ 甲○○:狀況不好喔 (113年8月31日下午11:30) 甲○○:是生什麼病 余○儒:大概四年前去買早餐 站在騎樓下等早餐有有兩台機車相撞,一台車飛出來撞到我伯母 開頭顱開了兩次 後來身體就每況愈下了(哭 表情) 甲○○:喔喔這個我知道 後來也沒生病被之前受傷影響了 我也會很難過 余○儒:你們吃完了鴨? 甲○○:我剛到(傳送一張照片) 余○儒:不會還先回家洗澡吧 甲○○:我剛剛回家吃媽媽煮的飯 余○儒:幸福 我媽這幾天去看舅舅不在家 甲○○:我要送藥去給朋友 順便喝一杯 余○儒:(回覆甲○○:順便喝一杯)喝酒騎車啊 甲○○:我坐車 余○儒:星期二會一起吃甜點嗎?她們也有賣鹹食。 甲○○:你有去嗎 有去我就不去了(笑表情)開玩笑的 余○儒:(哭表情) 甲○○:不要哭 我會去啦 順便拿學妹的小禮物 余○儒:吃甜點那天嗎? 甲○○:默默的 也可以改天 余○儒:什麼禮物 余○儒:分享一則貼文 甲○○:(回覆余○儒:什麽禮物)絕對不是娃娃娃 甲○○:(回覆余○儒:分享一則貼文)哈哈哈 113年9月1日上午2:37 甲○○:地震 余○儒:好險我剛洗好澡(抖) 余○儒:(回覆甲○○:絕對不是娃娃)蛤我撿到的娃娃你不喜歡哦(哭表情) 余○儒:(分享一則貼文) 甲○○:(回覆余○儒蛤我撿到的娃娃你不喜歡哦)我超喜歡 抱著睡覺 余○儒:我的小廢物們掉下來(笑表情) 甲○○:小廢物是誰 余○儒:這些,還有其他的(傳送三張小廢物照片)是都放放在櫃子裡面 會怕地震嗎?小可愛有沒有嚇到 晚安 你也早點睡 甲○○:我不怕地震,我只怕你地震,我還沒回家 (回覆甲○○:我到家邏)你太常熬夜喝酒對身體不好餒(哭 113年9月1日上午4:57 甲○○:我到家囉 113年9月1日上午8:13 余○儒:(回覆甲○○:我到家囉)你太常熬夜喝酒對身體不好餒(哭 9 余○儒:我覺得你很好不知道為什麼他們要這樣對你 被告:可能我跟你有同頻吧哈哈 余○儒:你家人會介入你感情方面嗎? 被告:好像有種現在遇不到的那種人、(回應余○儒:你家 人會介入你感情方面嗎?)會關心 余○儒:(回應被告:好像有種現在遇不到的那種人)我嗎 哈哈哈哈哈哈、(回應被告:會關心)會有壓力嗎? 被告:(回應余○儒:我嗎哈哈哈哈哈哈哈)對啊、個性特質被吸引到了、(回應余○儒:會有壓力嗎?)什麽壓力? 余○儒:傳宗接代的壓力哈哈哈哈··· 被告:哈哈哈,是還好,但我滿想要的 完整對話話如下:(本院卷第151-156頁,被證9) 甲○○:我有測過 余○儒:我的 (傳送MBTI6張照片) 甲○○:余總 你好 余○儒:剛剛很想睡覺不知道準不準 但是心智很準 我很活在當下 甲○○:(回覆余○儒:剛剛很想睡覺不知道準不準)(傳送MBTI6張照片)測驗就醒了? 甲○○:(回覆余○儒:妳很好啊沒有問題)那是妳看到的 余○儒:(回覆甲○○:那是妳看到的)你的很準耶 我只看優點 甲○○:(傳送MBTI4張照片)(回覆余○儒:我只看優點)哈哈對值得的人才需要 余○儒:(回覆甲○○:哈哈對值得的人才需要)你值得 余○儒:(回覆甲○○:那是妳看到的)我想知道你的黑暗面 是怎樣 甲○○:(回覆余○儒:你的很準耶)好像有點準 黑暗面喔 好難 余○儒:(回覆甲○○:好難)很難比喻嗎 甲○○:嘿啊 余○儒:(回覆甲○○:嘿啊)笑表情 甲○○:懶惰自卑 余○儒:我才廢 甲○○:有時消極孤僻 余○儒:你不要感到自卑 你給自己的壓力太大了 每個人都會有低潮的時候 這是正常的(沒事) 甲○○:比較多是對自己的 不會害人 余○儒:不要欺負聖豪 甲○○:沒人欺負我 余○儒:你欺負你自己 甲○○:感情中可能會多疑 這點可能是陰影嗎(笑表情)(回覆 你欺負你自己)我都調適很快滴 余○儒:(回覆甲○○:感情中可能會多疑)我覺得你很好,不知道 她們要這樣對你 甲○○:可能我跟你有同頻吧哈哈 余○儒:你家人會介入你感情方面嗎? 甲○○:好像有種現在遇不到的那種人 甲○○:(回覆余○儒:你家人會介入你感情方面嗎?)會關心 余○儒:(回覆甲○○:好像有種現在遇不到的那種人)我嗎哈哈哈哈哈 余○儒:(回覆甲○○:會關心)會有壓力嗎? 甲○○:(回覆余○儒:我嗎哈哈哈哈哈)對啊 個性特質 被吸引到了 (表情)什麼壓力 甲○○:哈哈哈是還好,但我蠻想要的 余○儒:順其自然老天爺會有最好的安排 甲○○:疑問表情 余○儒:犬部 哈哈哈哈哈 甲○○:聽天由命就是了 還沒想睡覺嗎 余○儒:(回覆邱豪:聽天由命就是了)路是自己走出來的 余○儒:(回覆甲○○:還沒想睡覺嗎)剛剛睡著了 晚安 甲○○:睡了又醒來晚安 睡久有一點睡飽飽飽喔 113年8月31日上午5:57 余○儒:六點…,還沒六點… 10 被告:(回應余○儒:有孕婦嗎?)不對 是因為心還有一个你 完整對話話如下:(本院卷第157-158頁,被證10) 七、【編號10】的完整對話如下(被證10 余○儒:說可能是神經病毒 113年8月30日下午8:14 甲○○:愛心手勢哈哈哈哈 那就直接看我就好啦 傳送一張圖 余○儒:(回覆甲○○:那就直接看我就好啦 甲○○:一台電梯只能搭9個人,電梯裡有8個人。為什麼我進去 卻逼逼叫? 余○儒:有孕婦嗎?(疑問表情) 余○儒:(分享一則星座貼文) 甲○○:(回覆余○儒:有孕婦嗎?)不對 是因為心裡還有一個妳 余○儒: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很會 哈哈哈哈哈哈(拳頭符號) 甲○○:可以放嗎 先不要 113年8月30日下午11:07 余○儒:(害羞表情_ 甲○○:哈哈 鬧妳一下別害怕 余○儒:(回覆甲○○:先不要)失望了一下 哈哈哈哈 ㄌㄩㄝ- 甲○○:(回覆余○儒:失望了一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是這個的問提哦 11 余○儒:也不一定一定要去哪裡是大家一起包棟感覺很歡樂 一整天在民宿裡面也可以 被告:纏綿嗎? 被告:愛心手勢貼圖 余○儒:愛心手勢貼圖 完整對話話如下:(本院卷第159-162,被證11) 余○儒:中華的工期好像會比較晚開始也,今天聽老闆娘講的 余○儒:(回覆甲○○:真的是例行公事耶)一定要的因為現在農曆,我沒有走太遠 甲○○:幾月 余○儒:(回覆甲○○:幾月)好像要到九月底(也不確) 甲○○:(回覆余○儒:好像要到九月底(也不確定)喔喔所以10月還是有 會出去玩 哈哈 余○儒:對的(笑表情) 甲○○:如果全部都要來中山上班的話 甲○○:(回覆余○儒:對的)哈哈哈 甲○○:(回覆余○儒:一定要的 因為現在農曆 我沒有走太遠)小女還自己出去也危险 余○儒:也不一定一定要去哪裡,是大家一起包棟感覺很歡樂是大家一起包棟感覺 一整天在民宿裡面也可以 甲○○:(回覆余○儒:也不一定一定要去哪裡 是大家一起包棟感覺 一整天在民宿裡面也可以)纏綿嗎 余○儒:哈哈哈哈哈哈哈 甲○○:(笑表情) 余○儒:(拳頭符號) 甲○○:(拳頭符號)(愛心手勢) 余○儒:(愛心手勢) 甲○○:(回覆余○儒:也不一定一定要去哪裡是大家一起包棟感覺很歡樂 一整天在民宿裡面也可以)朋友們一起到哪都很歡樂,看人不看地方 余○儒:對呀 一起上班也很開心 希望我九月在中山的班可以多一點 甲○○:哈哈當然好哇 余○儒:如果工期真的延後 你們還可以去宜蘭嗎? 甲○○:工期延後喔 還是可以唄 余○儒:那我們從日本回來可以再玩一次嗎哈哈哈哈 甲○○:是會開兩間店的意思嗎 余○儒:(回覆甲○○:是會開兩間店的意思嗎)不知道耶 要看老闆娘 因為這次去日本的人少少的 甲○○:原本是妳們出國時間 開中山 所以我們才可以去宜蘭 余○儒:那應該照舊 琂但缺外場所以梓琂不太一定 甲○○:(回覆余○儒:那我們從日本回來可以再玩一次嗎哈哈哈哈) 哈妳好都好啊 洗完澡趕快睡覺捏 113年8月30日上午:56 余○儒:(回覆甲○○:洗完澡趕快睡覺捏)昨天直接斷電 然後一點自然醒 余○儒:(分享一則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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