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95年度建上更(二)字第14號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民事裁定 95年度建上更(二)字第14號
- 上訴人
- 政日工程有限公司
- 上訴人
- 樓
- 法定代理人
- 乙○○
- 法定代理人
- 樓
- 訴訟代理人
- 楊肅欣律師
- 被上訴人
- 增復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甲○○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業經辯論終結,原訂民國96年5月4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三法庭宣判,茲延展宣判期日為96年5月18日下午4時,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民事裁定 95年度建上更(二)字第14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業經辯論終結,原訂民國96年5月4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三法庭宣判,茲延展宣判期日為96年5月18日下午4時,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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