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虎尾簡易庭105年度虎簡字第19號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虎簡字第19號
- 原 告
- 達清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月麗
- 訴訟代理人
- 王秀英
- 戴金火
- 被 告
- 臺灣富仕得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坤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訴訟程序,並定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本院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訴訟程序,並定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本院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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