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交附民字第121號
- 原告
- 侯文玲
- 被告
- 集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昭禎
- 訴訟代理人
- 王寰于
- 被告
- 林美月
右被告因民國一0七年度交易字第二八五號業務過失傷害案件,
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
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
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7年度交附民字第121號
右被告因民國一0七年度交易字第二八五號業務過失傷害案件,
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
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
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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