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3年度重訴字第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12 月 12 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重訴字第2號原 告 李佳璟 兼 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李冠億 郭寶華 前列 原告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劉智園律師 被 告 李茂榕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陳倉富律師 被 告 洪瑾瑜 法定代理人 洪斌傑 訴訟代理人 洪世傳 被 告 黃志明即志明機車出租行 上列當事人間因過失傷害案件,原告對被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102年度重附民字第5號),經本院刑事庭裁定移送前來,本院於民國103年11月18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戊○○應給付原告甲○○新臺幣參仟零貳拾萬陸仟零玖拾元,其中新臺幣貳佰玖拾萬壹仟零壹拾伍元,由被告戊○○、丙○○、黃志明即志明機車出租行負連帶給付之責。 被告戊○○應給付原告乙○○新臺幣貳佰萬元,其中新臺幣捌拾萬元,由被告戊○○、丙○○、黃志明即志明機車出租行負連帶給付之責。 被告戊○○應給付原告辛○○新臺幣貳佰萬元,其中新臺幣捌拾萬元,由被告戊○○、丙○○、黃志明即志明機車出租行負連帶給付之責。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戊○○、丙○○、黃志明即志明機車出租行連帶負擔十分之一,餘由被告戊○○負擔。 本判決關於命被告戊○○給付部分得假執行。 本判決關於命被告丙○○、黃志明即志明機車出租行給付部分,於原告甲○○以新臺幣壹佰萬元或等值之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供擔保後,得假執行;於原告乙○○、辛○○分以新臺幣貳拾柒萬元或等值之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供擔保後,得假執行。 被告丙○○、黃志明即志明機車出租行如以新臺幣貳佰玖拾萬壹仟零壹拾伍元、新臺幣捌拾萬元、新臺幣捌拾萬元,分別為原告甲○○、乙○○、辛○○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程序方面: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又不變更訴訟標的,而補充或更正事實上或法律上之陳述者,非為訴之變更或追加。另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3款、第256條及第262條 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經查,本件原告原起訴聲明請求:( 一)被告丙○○、戊○○、己○○、黃志明即志明機車出租行(以下簡稱被告黃志明)應連帶給付原告甲○○新臺幣(下同)28,349,442元。(二)被告丙○○、戊○○、己○○、黃志明應連帶給付原告乙○○200萬元。(三)被告丙○ ○、戊○○、己○○、黃志明應連帶給付原告辛○○200萬 元。(四)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嗣於103年7月14日具狀撤回對己○○之起訴,並再於103年10月9日以民事聲明暨準備理由(三)狀擴張並更正聲明:(一)被告丙○○、戊○○、黃志明應連帶給付原告甲○○30,206,090元。(二)被告丙○○、戊○○、黃志明應連帶給付原告乙○○200萬元。(三)被告丙○○、戊○○、黃志明應連帶給付 原告辛○○200萬元。(四)原告願供現金或等值臺灣土地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為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等情。核其部分被告之撤回與訴之聲明之擴張或變更,均與上述規定相符,均應准許。 二、原告起訴主張:被告丙○○於101年6月29日下午,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沿宜蘭縣羅東鎮富農路3段由南往北方向行駛,於同日下午3時6分許途經富農路3段與富農 路3段240巷口之無號誌交岔路口,依當時天候晴、日間自然光線、路面乾燥、無缺陷、視距良好,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疏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減速慢行,適有未領有機車駕駛執照之被告戊○○騎乘向被告黃志明所租用之車牌號碼000-000 號機車(以下簡稱系爭機車)搭載原告甲○○沿富農路3段240巷由東往西行駛至上開交岔路口,疏未注意減速慢行,致兩車於交岔路口發生碰撞,原告甲○○因此受有頭部外傷併右側硬腦膜下出血併嚴重腦腫、嚴重腦挫傷、水腦症、左側肱骨骨折、左側鎖骨骨折、多處挫傷併擦傷等傷害,而致使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無工作能力,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經常亦需醫療護理及專人周密照顧。原告甲○○因此除支出醫療費用2,980,075 元、醫療用品費用1,187,464元、交通費用27,800元、看護 費用971,775元,並受有日後所需增加生活上費用16,646,066元、勞動能力減損5,392,910元及精神上損害300萬元之損 害,合計為3,020,6090元。而被告黃志明以出租機車為業,對於不得交付汽機車予未領取駕駛執照之人之法規,應甚知悉,而被告戊○○所騎乘之系爭機車既係被告戊○○之友人即訴外人陳姿穎以1張駕照向被告黃志明租用2輛機車,並將其中之系爭機車交由被告戊○○騎乘離去,則被告黃志明即應可合理懷疑必有1輛機車將由無駕駛執照之人所騎乘,是 被告黃志明出租系爭機車於無駕駛執照者,已屬不法行為,且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而屬侵權行為,自應與被告丙○○、戊○○就上開車禍連帶對原告甲○○負損害賠償責任,而連帶賠償原告甲○○上開損失。又原告乙○○、辛○○分別為原告甲○○之父母,因上開車禍發生及原告甲○○之嚴重傷害,致原告乙○○、辛○○亦受有錐心之痛,是被告上開侵權行為,已不法侵害原告乙○○、辛○○基於父母子女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自得分別請求被告連帶賠償非財產上之損害各200萬元。為此,爰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 求為命被告各應如數連帶賠償上開損失,而聲明如前所述,併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三、被告答辯略以: (一)被告戊○○聲明同意原告之請求,而對原告之上開請求為認諾。 (二)被告丙○○部分: 1.本件車禍地點之交岔路口,在被告丙○○及被告戊○○所行駛之車道上,雖並未設置區分幹支線車道之標誌,惟被告丙○○行駛之車道中央繪製有分向限制線而為雙向2車 道道路,而被告戊○○行駛之道路則無區分車道,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被告戊○○騎乘 系爭機車行經前開交岔路口時自應停讓被告丙○○駕駛之自用小客車先行,且被告戊○○未領有合格之駕駛執照而騎乘系爭機車,行經前開交岔路口並未停讓被告丙○○駕駛之自用小客車先行致與之碰撞,堪認其為肇事主因;被告丙○○駕駛車輛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時疏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減速慢行致與之碰撞,則應為肇事次因,是應認被告丙○○需負20%之責任,原告甲○○與其使用人即被告戊 ○○負80%之責任為適當。 2.又原告甲○○請求項目中,關於醫療費用部分,伊願意負擔原告實際支出之醫療費用;住院期間看護費部分,原告甲○○主張101年6月30日入院急診至同年8月23日止54日 期間,由原告乙○○親自看護云云,然查,此段期間應係原告甲○○入住加護病房,實際上應無看護必要;又住院期間醫療用品之請求部分,其中關於安素香草、無糖黑棗精華露、雞精、魚油、牙膏、中藥藥粉等項目非屬醫療上所必須之用品,自不應列計;另有部分單據僅記載醫材或醫療用品,然並未載明品項是否為必要醫療用品,故此部分亦應予以扣除;又關於日後所需看護與用品費用部分,原告甲○○請求以每月48,974元計算實屬過高;另關於勞動能力損失減損之部分,應以原告甲○○按原本預期大學畢業始投入職場起至年滿60歲得依法辦理退休之日止,即36年之勞動年資為計算,始合理;另精神慰撫金之請求應審酌實際加害情形、被害人身分及經濟狀況加以綜合判斷,原告請求均有過高;另本件車禍之發生,原告甲○○之使用人即被告戊○○乃與有過失,且為肇事之主因,被告丙○○之過失則為肇事之次因,而伊主張應由被告丙○○負20%之責任,是酌減後始為被告丙○○應負之賠償金額 。末按本件侵權行為之被害人為原告甲○○,且其受侵害者為身體、健康,原告乙○○、辛○○雖為原告甲○○之父母,惟依民法第195條之規定,原告乙○○、辛○○尚 無得分別單獨逕向被告丙○○主張請求精神慰撫金之賠償等語,並聲明請求駁回原告之訴,並陳明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免為假執行。 (三)被告黃志明部分: 查伊係將系爭機車出租予有駕照之陳姿穎,而非出租予被告戊○○,此從機車租賃約定書即可知悉。再者,承租人租車後是否交由無駕照之人使用伊並無法掌握,況且若以1張駕照而租用2台以上之機車在業界亦屬常見,是伊並無任何侵權行為之事實。其次,縱使伊需對原告負損害賠償責任,原告所舉賠償項目與金額亦均不實或過高,甚至亦有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之適用等語,並聲明請求駁回原 告之訴,併陳明如受不利之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 四、兩造不爭執事項與爭點: (一)被告黃志明為志明機車出租行負責人,於101年6月28日下午陳姿穎向被告黃志明租用含系爭機車在內之2部機車( 租用期間為101年6月28日14時15分至101年6月30日14時15分)。 (二)陳姿穎將租得之系爭機車交由被告戊○○騎乘並附載原告甲○○。 (三)101年6月29日下午被告丙○○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自小 客車,沿宜蘭縣羅東鎮富農路3段由南往北行使,同日下 午3時6分許,途經富農路3段與富農路3段240巷口之無號 誌交岔路口,依當時天候晴、日間自然光線、路面乾燥、無缺陷、視距良好,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疏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減速慢行,適有被告戊○○未領有機車駕駛執照騎乘系爭機車搭載原告甲○○沿富農路3段240巷由東往西行駛至上開交岔路口,未停讓行駛多線道之被告丙○○所駕駛之車輛先行,致兩車於交岔路口發生碰撞。 (四)被告戊○○因上開車禍受有右股骨幹骨折、多處擦傷、挫傷等傷害;原告甲○○則受有頭部外傷併右側硬腦膜下出血併嚴重腦腫、嚴重腦挫傷、水腦症、左側肱骨骨折、左側鎖骨骨折、多處挫傷併擦傷等傷害,因而致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無工作能力,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活動,全須他人扶助,經常需醫療護理及專人周密照護。 (五)被告丙○○因上開過失重傷害案件,經本院以102年度交 易字第53號刑事案件判處有期徒刑6月。 (六)本件應行審酌之爭點為:(一)被告黃志明對原告甲○○有無過失之侵權行為或有無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而致原告甲○○權利受損?對原告甲○○是否需負損害賠償責任?(二)被告丙○○、黃志明是否需依民法第195條第3項規定賠償原告乙○○、辛○○非財產上之損害?(三)原告請求各項損失有無理由?(四)原告甲○○有無與有過失?被告丙○○、黃志明若應負賠償責任則可減免賠償金額若干?原告為聲明所示之請求是否有理由?茲審酌如下:五、爭點一:被告黃志明對原告甲○○有無過失之侵權行為或有無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而致原告權利受損?對原告甲○○是否需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按汽車駕駛執照為駕駛汽車之許可憑證,由駕駛人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考驗及格後發給之。汽車駕駛人經考驗及格,未領取駕駛執照前,不得駕駛汽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0條第1項定有明文(所指汽車包括機車,參同 規則第3條之規定)。而無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罰。而汽車所有人允許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其汽車者,亦應依同條第1項規定之罰鍰為處罰,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1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5項亦有明文。可見法律 上除不允許無照駕駛外,亦不允許汽車所有人將汽車交予無照駕駛者駕駛。而上開法律規定之規範目的,在藉由相當之考驗基準及證照許可制度,以管理駕駛汽車之人應具備適當之駕駛能力,以確保自己及其他參與道路交通運轉者之生命財產安全,故上開規定應屬保護他人之法律。又未領取駕駛執照者既不得駕駛,其因駕駛車輛發生事故致他人受有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而將汽車交付予無駕駛執照者駕駛之人,顯係因其自己之違法行為而製造出可能發生之損害風險,若未有此交付汽車行為,在經驗法則上即不可能會發生後續損害之風險,就損害之發生顯然具有原因力,是交付汽車予無照駕駛者之人應就其交付行為所可能衍生之損害應承擔其風險,亦應就該損害負賠償責任。 (二)經查,陳姿穎於101年6月28日向被告黃志明租用其實際管領包括系爭機車在內之機車2輛,且陳姿穎於租用後即交 由被告戊○○騎乘並附載原告甲○○,而一同至宜蘭地區遊玩等情,業經證人陳姿穎於前述刑事案件警詢時陳述甚詳(見上開刑事案件警卷第14、15頁)。核與被告戊○○於警詢時供稱:「因我與陳姿穎、于馥容以及甲○○等我們四人來羅東玩時不知道大眾運輸工具何處去搭,然後我們四人談好,之後由陳姿穎至租賃機車店租2部機車,之 後1部機車由我騎乘載甲○○,然後就開始遊玩」等語相 符(見上開刑事案件警卷第12頁)。而被告黃志明於本院審理時亦自承,租用機車時係由陳姿穎提出其個人駕駛執照租用2輛機車,系爭機車即由同行之他人騎乘離去等語 (見本院卷第100頁),並有被告黃志明所提出之機車租 賃約定書及所附陳姿穎駕駛執照在卷可稽(詳本院卷第35頁及背面)。顯然陳姿穎於上開時地租用機車時,經被告黃志明要求提出駕駛執照,顯除供身分上之辨認外,亦包含檢視承租機車者之駕駛或騎乘資格。而被告黃志明同意陳姿穎1人租用2輛機車,顯然可以推知除陳姿穎自行使用1輛機車外,必由同行之他人使用另外1輛,且將使用他輛機車者並未提出駕駛執照供查驗,而已可預見該他人應係無駕駛執照之人,始推由陳姿穎1人出面向被告黃志明租 用機車,是被告黃志明同意陳姿穎租用2輛機車,並同意 陳姿穎同行友人即被告戊○○當場騎乘系爭機車離去,實質上已就系爭機車係由無駕駛執照之人騎乘乙情有認識。再者,從機車租賃約定書第3點載明「乙方(按指承租人 )租賃機車不得轉借他人駕駛或非法營業...」觀之,出 租業者即被告黃志明係以承租機車者自行騎乘機車為前提,並於審視承租者之駕駛資格後而同意出租機車。而被告黃志明卻同意陳姿穎以個人1張駕駛執照租用2輛機車,顯然被告黃志明確可預見其中1輛機車將由同行無駕駛執照 者騎乘,是被告黃志明就系爭機車既為有實際管領能力之所有人,而同意由未提出駕駛執照之被告戊○○騎乘離去,已經違反上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且屬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被告黃志明徒以業界常見1張駕駛執照 租用2輛以上機車為辯等情,並非可採。 (三)另按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第2項前段、第18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經查,如前所述被告黃志明違反上開規定,亦即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應推定其有過失,依民法第184條第2項前段之規定及第185條第1項前段規定,就本件車禍所致原告甲○○之損害,應與不爭執就上開車禍發生有過失之被告丙○○、戊○○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六、爭點二:被告丙○○、黃志明是否需依民法第195條第3項規定賠償原告乙○○、辛○○非財產上之損害? (一)按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且此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民法第195條第1項、第3項定有明文。其立法理由並稱:「對 於身分法益被侵害,付之闕如,有欠周延,宜予增訂。鑑於父母或配偶與本人之關係最為親密,基於此種親密關係所生之『身分法益』被侵害時,其所受精神上之痛苦最深,爰增訂第3項準用之」。 (二)查原告乙○○、辛○○分別為原告甲○○之父母,而原告甲○○為84年1月3日出生,於本件車禍發生時尚未成年。而原告甲○○因本件車禍事故導致上開傷害,已如前述。是原告乙○○、辛○○與原告甲○○因父母、未成年子女關係之親情、倫理及生活相互扶持與幫助之身分法益顯已受到侵害,又此狀態將持續終身,自屬情節重大。是原告乙○○、辛○○,各請求被告戊○○、丙○○及黃志明,應分別連帶賠償非財產上損害,即屬有理。 七、爭點三:原告請求各項損失有無理由? 按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且此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份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民法第193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第3 項均有明文。 (一)醫院看診費用部分:原告甲○○主張因車禍後至醫院急診、住院而於101年6月29日至103年7月24日共支出醫療費用2,980,075元等情,業據提出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 愛醫院(以下簡稱博愛醫院)101年6月29日之急診醫療費用2,249元、博愛醫院101年6月29日至同年7月11日住院醫療費用27,465元、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以下簡稱三軍總醫院)101年7月11日至同年9月13日住院醫療費用201,901元、三軍總醫院101年8月8日至同年9月12日醫療費用15,240元、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以下簡稱北港醫院)101年9月13日至同年10月10日236,358元、北港醫院101年9月28日門診費用4,735元、北港醫院101年10月10日至 同年10月11日住院醫療費用9,800元、北港醫院101年10月11日至102年1月1日住院醫療費用495,224元、北港醫院102年1月1日至102年1月6日住院醫療費用20,496元、北港醫院102年1月6日至102年5月10日住院醫療費用641,821元、北港醫院102年5月12日至102年9月9日住院醫療費用401,535元、北港醫院102年9月16日至103年1月24日住院醫療費用437,855元、北港醫院103年2月18日至103年7月24日住 院醫療費用485,396元(見102年度重附民字第5號卷,以 下簡稱重附民卷第10頁至第15頁、本院卷第207至第211頁)等情。經核,上開醫療費用除已扣除健保給付部分,而為實際支出之金額外,所為支出尚屬必要醫療所為,是原告甲○○請求醫療費用2,980,075元,自屬可採。 (二)自購醫藥用品部分:原告甲○○主張因上開傷勢有必要自購輔助藥品,而請求已支出之自購藥品費用共計1,187,464元,並提出各類清單、交易明細表及統一發票(見重附 民卷第31頁至第38頁、第45頁至第105頁、本院卷第111頁至第113頁、本院卷第117頁至第129頁、本院卷第132頁至第136頁、本院卷第139頁至第140頁、本院卷第142頁至第151頁、本院卷第155頁至第158頁、本院卷第163頁至第171頁、本院卷第177頁至第184頁、本院卷第187頁至第190 頁、本院卷第193頁至第196頁、本院卷第198頁至第199頁、本院卷第201頁、本院卷第203頁至第205頁)為憑。然 查,上開單據憑證合計金額為1,181,079元,且其中附表 編號11、13~15、19~20、24~25、31、34~37、42~49、52、80~94、96~102、110、154、222、234~236、247於大成長城企業公司、杏一醫療用品公司、美德耐公司 、佳新醫療器材公司、惠佑藥局、啄木鳥公司及全家便利商店所為支出部分,並未載明相關品名、抑或僅空泛記載醫材、醫療用品及藥品等,均無法證明原告甲○○上開所購物品係於上開醫院診療以外,有再行自購入之必要;再者,如附表所示編號9、104、119、140、158於大成長城 企業公司所載之眼藥水、新席眼科診所所載之醫藥用品、人體密碼健康中心所載之保溫箱以及大成長城企業公司所載之元諾沖牙機部分,其尚乏依據認為與原告甲○○之醫療照護有相關或必要,是亦難准許;另其中如附表編號1 、12、64、68、77、103、105、106、114、116、124、149、153、173、182、202、204、206、227、241、246、256於富康醫療器材行、大成長城企業公司、人體密碼健康 中心、正漢中藥局、美商每樂家公司、杏一醫療用品公司及惠佑藥局所載之魚油、善存、推拿、藥粉、安琪爾洛神花、究極補精等亦因乏醫囑證明,故難認有其必要;另附表編號159於安莉企業社所載之看護費部分,由於此項目 並非屬醫藥用品支出,且後述亦有看護費用之請求而有重複,故此部分亦難准許;另外所購入睡衣、護手乳、漱口水、牙膏、牙刷、衛生紙、濕紙巾、牙線棒、黑棗精華露、護唇膏、毛毯等物品,此屬於一般人於日常生活中均會使用之用品支出,此類支出尚難認為因原告甲○○所受上開傷勢致有增加此部分支出之需求,故尚難准許。從而,原告甲○○主張自購醫藥用品部分,自應再扣除如附表所示項目合計241,022元,而於940,057元(0000000-000000=940057)之範圍內,為有理由。至於逾此範圍之請求, 則無理由。 (三)交通費用部分:原告甲○○主張因上開傷勢,於轉院時有專車接送之必要,故請求往返醫院之救護車費用共27,800元,並提出仁光救護車值勤收費憑證1紙及聯合救護車值 勤收費憑據1紙為憑(見重附民卷第107頁)。經查,如前所述,原告甲○○因本件車禍事件所受上開傷勢,本先於羅東博愛醫院診療,嗣於101年7月11日經急診入住三軍總醫院,再於同年9月13日經急診入住北港醫院,此有三軍 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101年7月27日診斷證明書(見上開刑事案件偵查卷宗第26頁)、北港醫院102年3月22日診斷證明書(見重附民卷第8頁),是因原告甲○○所受 上開傷勢關於維持生命之日常活動既全需他人扶助,且需經常醫療護理及專人周密照護等情,已如前述,是原告甲○○於轉住其他醫院時確有使用救護車輛接送之需要,故此,原告甲○○請求此部分費用,自有理由,當亦准許。(四)已支出看護費用部分:原告甲○○主張因上開車禍事故於101年6月30日起至101年8月23日止共54日由原告乙○○親自看護照顧(以每日2,000元計),得請求看護費用108,000元;另101年8月31日起至103年9月止共支出看護費用863,775元,合計971,775元等情,並提出安莉企業社之免用統一發票收據、高雄市身心障礙者臨托居家服務業職業工會之收據及印傭SUTIARI及YUNI ASIH之薪資明細表為證(重附民卷第17頁至第20頁、第22頁至第29頁及本院卷第151頁、第212頁至第213頁)。經查,原告甲○○因上開傷 勢經常需醫療護理及專人周密照護等情,已如前述,是原告請求已支出之看護費用,應屬可採,且按親屬代為照顧被害人之起居,固係基於親情,但親屬看護所付出之勞力並非不能評價為金錢,雖因二者身分關係而免除被害人之支付義務,惟此種基於身分關係之恩惠,自不能加惠於加害人。故由親屬看護時雖無現實看護費之支付,仍應認被害人受有相當於看護費之損害,得向加害人請求賠償,始符公平原則。再者,原告甲○○關於請求由其父即原告乙○○自101年6月30日起至101年8月23日止共54天之住院期間,以每日2,000元計算看護費共108,000元(計算式:2000元×54日=108000元)等情,因原告甲○○甫受傷住院 初期,狀況應屬不穩定,衡情除醫院照護外,家人陪伴與照顧更為重要,是原告甲○○此部分請求應屬合理必要之費用,故原告甲○○此部分請求自應准許;另原告甲○○請求於101年8月31日起至103年9月止共支出看護費863,775元,亦有上開看護費用收據可憑(經實際核算金額為864,775元),故原告甲○○請求已支出之看護費971,775元 (108000+863775=971775)自有理由。 (五)日後所需之看護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部分:原告甲○○因本件車禍事件而需長期照護,業如前述,是原告甲○○請求將來因需人長期看護並有增加生活上護理費用之需求等情,即屬有理。再者,因腦傷而成植物人之平均餘命為何,國內文獻或統計資料並無可依循之資料,惟植物人由於免疫能力、抵抗力均較一般正常人低,生命穩定狀況亦低,且易遭感染引發併發症,生命較易處於危險狀態,其存活時間自不能與一般常人等量齊觀,是參酌國外文獻有關10至20歲之人因受腦傷後之存活年限約11、12年觀之,可認原告甲○○就此部分預為請求之年數,以上開車禍發生後起算12年為合理。其次,原告甲○○主張日後有看護費每月21,941元及增加生活上需要費用每月27,033元,合計每月48,974元之需求部分,就日後看護費用而言,依原告甲○○主張雇請外籍看護每月支出21,941元,此有原告提出外籍看護薪資、就業安定費、健保費之明細表可參,已遠低於雇請本國看護之費用,已屬對被告有利,自可採認原告甲○○此部分主張。另日後增加生活上需要費用部分,以本院上開認可原告甲○○101年6月29日至103年7月間(約24個月)實際增加生活上需要之支出為940,057 元,並扣除所購買之非消耗品即Safe heart血氧機5,500 元、舒摩超音波噴霧機2,900元(見重附民卷第31頁)、 雅博氣墊床15,000元、長臂輪椅17,500元(見重附民卷第32頁)、3M牌聽診器2,500元(見重附民卷第33頁)、凹 型枕500元(見重附民卷第36頁)、雅博血氧機6,500元(見重附民卷第37頁)、抽痰機12,000元(見重附民卷第38頁)、臉盆68元(見重附民卷第47頁)、頭枕450元(見 重附民卷第48頁)、頭枕450元(見重附民卷第49頁)、 減壓墊3,000元、翻身枕3,400元、低週波治療器1,500元 (見重附民卷第51頁)、泡腳機1,200元、噴霧器3,000元(見重附民卷第54頁)、百靈耳溫槍2,160元(見重附民 卷第57頁)、拍痰器18,900元(見重附民卷第68頁)、保健箱315元(見重附民卷第69頁)、肱骨骨折護具8,700元(見重附民卷第93頁)、生理監視器23萬元(見重附民卷第96頁)、拍痰杯(大)180元、拍痰杯(XL/矽質)792 元(見重附民卷第105頁)、病床65,000元(見本院卷第111頁)、磨藥碗108元(見本院卷第136頁)、Dragon一條龍2,520元、Dragon一條小龍1,620元、一條龍外套1,080 元、小龍防水外套1,080元(見本院卷第140頁)、托足板5,400元(見本院卷第148頁)、EKG生理監視器之導線3,000元(見本院卷第155頁)、磨藥碗3吋不銹鋼1,440元( 見本院卷第164頁)、溫濕度計270元(見本院卷第166頁 )、血氧感應器4,000元、手指型感應器4,000元(見本院卷第170頁)、背式氧氣桶(含小轉接頭)3,750元、小臉盆25元(見本院卷第171頁)、保冰溫提袋199元(見本院卷第204頁)共430,007元,是原告甲○○於101年6月29日至103年7月間(約24個月)所實際增加生活上需要之消耗性質用品費用應為510,050元(000000-000000=510050) 。則關於原告甲○○日後增加生活用品費用自應以原告甲○○於事故發生後迄今之實際所發生費用為估算較為合理,則依此計算原告甲○○日後增加生活上需要費用應為每月21,252元(510050/24=21252,元以下四捨五入)。是原告日後每月需支出之看護費用21,941元及增加生活上費用21,252元,合計為43,193元,並以原告甲○○上開12年之平均餘命(扣除事發至今約2年時間)計算,依霍夫曼 式計算法扣除中間利息(首期給付不扣除中間利息)核計其金額為4,290,766元【計算方式為:518,316×8.000000 00=4,298,216.00000000。其中8.00000000為年別單利5% 第10年霍夫曼累計係數。採四捨五入,元以下進位】。而逾此範圍之請求則無理由。 (六)減少勞動能力減損部分:按被害人因身體健康被侵害而喪失勞動能力所受之損害,其金額應就被害人受侵害前之身體健康狀態、教育程度、專門技能、社會經驗等方面酌定之,不能以一時一地之工作收入為準。亦即應以被害人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之本身為其損害。經查,原告甲○○係符合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無工作能力,此有前述北港醫院診斷證明書在卷可稽,是認原告甲○○已減少100%之勞動能力。參酌原告甲○○主張以103年7月每月最低薪資19,273元所得之薪資主張其每月勞動能力減損達19,273元等情,依首揭說明,應屬可採。再者,原告甲○○係84年1月3日出生,衡情至20年成年時即可認有勞動能力,是自104年1月3日起,依勞動基準法第54條所定 強制退休年齡65歲之標準,其可請求勞動能力減損期間即為45年,復依霍夫曼式計算法扣除中間利息(首期給付不扣除中間利息)核計勞動能力減損之費用即為5,532,822 元,已逾原告甲○○請求之金額【計算方式為:231,276 ×23.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其中23.00000000為 年別單利5%第45年霍夫曼累計係數。採四捨五入,元以下進位】,是原告甲○○請求5,392,910元,自有理由。 (七)精神慰撫金部分:非財產上損害之慰撫金數額,究竟若干為適當,應斟酌兩造身分、地位及經濟狀況,俾為審判之依據(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511號裁判意旨參照)。 本件原告甲○○現年19歲、車禍前為學生,名下無不動產;原告乙○○目前有工作,年薪約為300萬元,名下有不 動產,另原告辛○○亦有工作,名下亦有不動產,目前除原告甲○○外,尚有一名子女;被告丙○○28歲、已退役、目前於工廠工作、月薪約為4萬元、已婚、無子女、名 下有不動產;被告黃志明為大學畢業、經營志明機車行2 至3年、收入約每月平均3至5萬元、已婚、有子女、名下 有不動產等情,業據兩造分別陳明在卷,並有兩造之財產資料存卷以及上開刑事卷宗之警詢筆錄可憑。是本院審酌上開原告與被告丙○○、黃志明之身分、年齡、地位、經濟狀況、本事故發生過程、原告所受身心折磨之損害程度等一切情狀後,認原告甲○○請求慰撫金300萬元顯屬過 高,應予核減為240萬元為適當;至原告乙○○、辛○○ 請求慰撫金200萬元亦屬過高,而各應酌減為80萬元。 (八)從而,原告甲○○因上開車禍發生之損害為17,003,383元(0000000+940057+27800+971775+0000000+5392910+240萬=00000000);原告乙○○、辛○○部分損害則各為80萬元。 八、爭點四:原告甲○○有無與有過失?被告若應負賠償責任則可減免賠償金額若干?原告為聲明所示之請求是否有理由?(一)被告戊○○部分: 按當事人於言詞辯論時為訴訟標的之認諾者,應本於其認諾為該當事人敗訴之判決,民事訴訟法第384條定有明文 。當事人若於言詞辯論時為訴訟標的之認諾,法院即應不調查原告所主張為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是否果屬存在,而以認諾為該當事人敗訴之判決基礎(最高法院45年度台上字第31號判例意旨參照)。復按,民事訴訟法第56條第1 項所謂合一確定,係指依法律之規定必須數人一同起訴或一同被訴,否則當事人之適格有欠缺,原告即因此不能得本案之勝訴判決者而言,亦經最高法院47年台上字第43號判例闡釋甚明。查本件原告各以被告為共同被告,主張因被告為上開車禍之共同侵權行為人,而應共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連帶賠償上開款項等情,由此可見原告各對於本件被告其中之一人或數人本可單獨進行訴訟,惟因事實上之便宜始對之一同起訴,顯非固有之必要共同訴訟,自無民事訴訟法第56條第1項第1款適用之餘地。再者,經本件被告戊○○業於當庭陳述同意原告之請求等語,有言詞辯論筆錄在卷可稽,核為訴訟標的之認諾,則依上說明,自應本於被告戊○○之認諾為其敗訴之判決。 (二)被告丙○○、黃志明部分: 1.按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民法第217條第1項定有明文。此項規定之目的,在謀求加害人與被害人間之公平,故在裁判上法院得以職權減輕或免除之(最高法院85年台上字第1756號著有判例可資參照)。惟按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此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民法第217條第1項、第3項定有明文。又駕駛機車有過失致坐於後座之人 被他人駕駛之車撞傷者,後座之人係因藉駕駛人,進而擴大其活動範圍,駕駛人駕駛機車,應認係後座之人之使用人,應類推適用民法第224條規定依同法第217條第1項規 定,減輕賠償金額。 2.再按,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明文規定。上 開車禍地點為宜蘭縣羅東鎮○○路0段○○○○○○路0段000巷道○○○○○號誌且未劃分幹、支線道之交岔路口 ,而當時被告戊○○騎乘系爭機車係行駛於上開富農路3 段240巷之未劃設行車分向線或車道線之路段,而被告丙 ○○則是行駛在有劃設分向限制線之富農路3段之道路上 ,是依上開規定,被告戊○○騎乘系爭機車行經前述交岔路口時,自應停讓被告丙○○所駕駛之自用小客車先行,是被告戊○○未持有合格駕駛執照且違反前揭行車規定,其有過失至明。是經審酌兩車行經無號誌路口之行車情形、路權歸屬,認被告戊○○就上開車禍需負70%過失責任 ,是原告甲○○依前述規定,自應就其使用人之過失,而減輕加害人之賠償責任,是被告丙○○、黃志明自負對原告甲○○負30%之過失責任,且與共同侵權行為人之間之 內部分擔無涉。準此,原告甲○○所得請求賠償之金額,經減輕70%即為5,101,015元(00000000x30%=000 0000, 元以下四捨五入)。 3.末按,保險人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所為之保險給付,視為被保險人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分,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2條定有明文。查原告甲○○於本件車禍所受傷害,已領取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險金220萬元(見本院卷第228頁),為兩造所不爭執,依上說明,自應於原告甲○○得請求賠償之金額中扣除,經此扣除後,原告甲○○得請求賠償之金額即為2,901,015元(0000000-0000000=0000000)。 九、綜上所述,原告甲○○本於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戊○○給付30,206,090元,並就其中2,901,015元由被告戊 ○○、丙○○、黃志明負連帶給付之責;原告乙○○、辛○○各請求被告戊○○給付200萬元,並各就其中80萬元由被 告戊○○、丙○○、黃志明負連帶給付之責之範圍內為有理由,至於逾此部分之請求則無理由。又本判決關於命被告戊○○給付部分,為本於被告戊○○認諾而為判決,自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另關於命被告丙○○、黃志明給付部分,原告分別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經核並無不合,爰各酌定相當之擔保金額准許之;並依職權諭知被告丙○○、黃志明得各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免為假執行;至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則因訴之駁回,已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十、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第85條第2項。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12 日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 官 蔡仁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15 日書記官 鄭蕉杏 附表: ┌──┬────────┬─────┬───────────┬───────┬────────┐ │編號│開立單據商行 │日期 │類別/品名 │金額(新臺幣)│單據頁數 │ ├──┼────────┼─────┼───────────┼───────┼────────┤ │ 1 │富康醫療器材行 │101/11/17 │杏輝魚油1000軟膠囊 │1,250元 │重附民卷第35頁 │ ├──┼────────┼─────┼───────────┼───────┼────────┤ │ 2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14 │無糖黑棗精華露 │198元 │重附民卷第45頁 │ ├──┼────────┼─────┼───────────┼───────┤ │ │ 3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14 │3M細滑牙線棒 │44元 │ │ ├──┼────────┼─────┼───────────┼───────┤ │ │ 4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15 │依必朗 │144元 │ │ ├──┼────────┼─────┼───────────┼───────┼────────┤ │ 5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15 │無糖黑棗汁 │99元 │重附民卷第46頁 │ ├──┼────────┼─────┼───────────┼───────┼────────┤ │ 6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15 │毛巾 │424元 │重附民卷第47頁 │ ├──┼────────┼─────┼───────────┼───────┤ │ │ 7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15 │優護濕紙巾 │142元 │ │ ├──┼────────┼─────┼───────────┼───────┤ │ │ 8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15 │軟毛牙刷 │237元 │ │ ├──┼────────┼─────┼───────────┼───────┼────────┤ │ 9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24 │眼藥水 │179元 │重附民卷第48頁 │ ├──┼────────┼─────┼───────────┼───────┼────────┤ │ 10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24 │濕巾 │142元 │重附民卷第49頁 │ ├──┼────────┼─────┼───────────┼───────┼────────┤ │ 11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27 │醫材 │675元 │重附民卷第50頁 │ ├──┼────────┼─────┼───────────┼───────┤ │ │ 12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26 │善存 │649元 │ │ ├──┼────────┼─────┼───────────┼───────┼────────┤ │ 13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31 │醫材 │366元 │重附民卷第52頁 │ ├──┼────────┼─────┼───────────┼───────┼────────┤ │ 14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08 │不明 │297元 │重附民卷第53頁 │ ├──┼────────┼─────┼───────────┼───────┤ │ │ 15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08 │不明 │198元 │ │ ├──┼────────┼─────┼───────────┼───────┼────────┤ │ 16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9/07 │抗敏牙膏 │179元 │重附民卷第55頁 │ ├──┼────────┼─────┼───────────┼───────┤ │ │ 17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9/07 │牙齦護理牙膏 │153元 │ │ ├──┼────────┼─────┼───────────┼───────┼────────┤ │ 18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9/08 │黑棗精華露 │198元 │重附民卷第56頁 │ ├──┼────────┼─────┼───────────┼───────┤ │ │ 19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9/08 │醫材 │416元 │ │ ├──┼────────┼─────┼───────────┼───────┼────────┤ │ 20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9/13 │醫材 │1,353元 │重附民卷第58頁 │ ├──┼────────┼─────┼───────────┼───────┤ │ │ 21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9/12 │安安濕巾 │59元 │ │ ├──┼────────┼─────┼───────────┼───────┼────────┤ │ 2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9/19 │3M牙線棒 │88元 │重附民卷第60頁 │ ├──┼────────┼─────┼───────────┼───────┼────────┤ │ 23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09/24 │牙膏 │27元 │重附民卷第63頁 │ ├──┼────────┼─────┼───────────┼───────┼────────┤ │ 24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09/27 │醫療用品 │1,917元 │重附民卷第64頁 │ ├──┼────────┼─────┼───────────┼───────┼────────┤ │ 25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0/06 │?口水(標示不明) │180元 │重附民卷第65頁 │ ├──┼────────┼─────┼───────────┼───────┼────────┤ │ 26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0/16 │濕巾 │59元 │重附民卷第66頁 │ ├──┼────────┼─────┼───────────┼───────┤ │ │ 27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0/13 │雞精 │778元 │ │ ├──┼────────┼─────┼───────────┼───────┼────────┤ │ 28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0/15 │安安濕巾 │177元 │重附民卷第67頁 │ ├──┼────────┼─────┼───────────┼───────┤ │ │ 29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0/15 │沐浴精 │199元 │ │ ├──┼────────┼─────┼───────────┼───────┤ │ │ 30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0/15 │沙威隆 │216元 │ │ ├──┼────────┼─────┼───────────┼───────┤ │ │ 31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0/18 │醫療用品 │1,800元 │ │ ├──┼────────┼─────┼───────────┼───────┼────────┤ │ 3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0/25 │牙棒 │348元 │重附民卷第68頁 │ ├──┼────────┼─────┼───────────┼───────┼────────┤ │ 33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0/26 │濕紙巾 │59元 │重附民卷第69頁 │ ├──┼────────┼─────┼───────────┼───────┼────────┤ │ 34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0/27 │棉(標示不明) │25元 │重附民卷第70頁 │ ├──┼────────┼─────┼───────────┼───────┤ │ │ 35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0/27 │棒(標示不明) │290元 │ │ ├──┼────────┼─────┼───────────┼───────┤ │ │ 36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0/27 │巾(標示不明) │363元 │ │ ├──┼────────┼─────┼───────────┼───────┤ │ │ 37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0/27 │?口水(標示不明) │200元 │ │ ├──┼────────┼─────┼───────────┼───────┼────────┤ │ 38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0/31 │泡泡浴露 │1,044元 │重附民卷第71頁 │ ├──┼────────┼─────┼───────────┼───────┤ │ │ 39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0/31 │沖牙機 │1,800元 │ │ ├──┼────────┼─────┼───────────┼───────┤ │ │ 40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0/31 │濕巾 │118元 │ │ ├──┼────────┼─────┼───────────┼───────┤ │ │ 41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0/31 │大正牙刷 │62元 │ │ ├──┼────────┼─────┼───────────┼───────┤ │ │ 4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1/02 │醫療用品 │2,894元 │ │ ├──┼────────┼─────┼───────────┼───────┼────────┤ │ 43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1/08 │醫療用品 │1,294元 │重附民卷第72頁 │ ├──┼────────┼─────┼───────────┼───────┤ │ │ 44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1/13 │醫療用品 │876元 │ │ ├──┼────────┼─────┼───────────┼───────┼────────┤ │ 45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1/21 │醫療用品 │452元 │重附民卷第73頁 │ ├──┼────────┼─────┼───────────┼───────┤ │ │ 46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1/16 │醫療用品 │675元 │ │ ├──┼────────┼─────┼───────────┼───────┼────────┤ │ 47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1/26 │醫療用品 │2,090元 │重附民卷第74頁 │ ├──┼────────┼─────┼───────────┼───────┼────────┤ │ 48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1/26 │醫療用品 │1,010元 │重附民卷第75頁 │ ├──┼────────┼─────┼───────────┼───────┤ │ │ 49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2/01 │醫療用品 │1,156元 │ │ ├──┼────────┼─────┼───────────┼───────┼────────┤ │ 50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2/05 │潤護乳液 │383元 │重附民卷第76頁 │ ├──┼────────┼─────┼───────────┼───────┤ │ │ 51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2/05 │濕巾 │177元 │ │ ├──┼────────┼─────┼───────────┼───────┼────────┤ │ 5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2/05 │醫療用品 │768元 │重附民卷第77頁 │ ├──┼────────┼─────┼───────────┼───────┼────────┤ │ 53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2/08 │洗髮精 │97元 │重附民卷第78頁 │ ├──┼────────┼─────┼───────────┼───────┤ │ │ 54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2/12 │克奈圃金盞花迷迭香 │522元 │ │ ├──┼────────┼─────┼───────────┼───────┤ │ │ 55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2/12 │新越莓兮細粒包組合 │1,800元 │ │ ├──┼────────┼─────┼───────────┼───────┤ │ │ 56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2/18 │睡衣 │464元 │ │ ├──┼────────┼─────┼───────────┼───────┤ │ │ 57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2/18 │睡衣 │1,152元 │ │ ├──┼────────┼─────┼───────────┼───────┤ │ │ 58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2/12 │低敏護手乳 │599元 │ │ ├──┼────────┼─────┼───────────┼───────┼────────┤ │ 59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2/20 │白樂汀酵素凝膠牙膏 │252元 │重附民卷第79頁 │ ├──┼────────┼─────┼───────────┼───────┤ │ │ 60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12/20 │3M細滑牙線棒 │44元 │ │ ├──┼────────┼─────┼───────────┼───────┼────────┤ │ 61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1/09 │優護潔膚柔濕巾 │132元 │重附民卷第80頁 │ ├──┼────────┼─────┼───────────┼───────┼────────┤ │ 6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1/13 │潔膚柔濕巾 │132元 │重附民卷第81頁 │ ├──┼────────┼─────┼───────────┼───────┤ │ │ 63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1/13 │蔓越莓加低卡 │18元 │ │ ├──┼────────┼─────┼───────────┼───────┤ │ │ 64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1/04 │HAC-魚油DHA強化軟膠囊 │1,080元 │ │ ├──┼────────┼─────┼───────────┼───────┤ │ │ 65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1/04 │優護潔膚柔濕巾 │66元 │ │ ├──┼────────┼─────┼───────────┼───────┤ │ │ 66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1/04 │睡衣 │261元 │ │ ├──┼────────┼─────┼───────────┼───────┤ │ │ 67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1/18 │優護潔膚柔濕巾 │132元 │ │ ├──┼────────┼─────┼───────────┼───────┼────────┤ │ 68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2/08 │HAC-魚油DHA強化軟膠囊 │1,080元 │重附民卷第82頁 │ ├──┼────────┼─────┼───────────┼───────┤ │ │ 69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2/05 │黑人超氟牙膏175G │62元 │ │ ├──┼────────┼─────┼───────────┼───────┤ │ │ 70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2/21 │3M細滑牙線棒 │90元 │ │ ├──┼────────┼─────┼───────────┼───────┼────────┤ │ 71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2/08 │睡衣 │522元 │重附民卷第83頁 │ ├──┼────────┼─────┼───────────┼───────┼────────┤ │ 7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3/16 │嬰兒泡泡浴 │522元 │重附民卷第84頁 │ ├──┼────────┼─────┼───────────┼───────┤ │ │ 73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3/01 │睡衣 │261元 │ │ ├──┼────────┼─────┼───────────┼───────┼────────┤ │ 74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3/24 │000000000牙棒 │232元 │重附民卷第85頁 │ ├──┼────────┼─────┼───────────┼───────┤ │ │ 75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3/24 │白樂汀酵素漱口水 │315元 │ │ ├──┼────────┼─────┼───────────┼───────┤ │ │ 76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3/24 │優護潔膚柔濕巾 │213元 │ │ ├──┼────────┼─────┼───────────┼───────┤ │ │ 77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3/24 │HAC-魚油DHA強化軟膠囊 │1,080元 │ │ ├──┼────────┼─────┼───────────┼───────┤ │ │ 78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3/23 │BOIRON金盞花護唇膏 │160元 │ │ ├──┼────────┼─────┼───────────┼───────┤ │ │ 79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3/19 │AR去屑止癢洗髮精 │405元 │ │ ├──┼────────┼─────┼───────────┼───────┼────────┤ │ 80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07/10 │不明 │213元 │重附民卷第86頁 │ ├──┼────────┼─────┼───────────┼───────┤ │ │ 81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07/07 │不明 │394元 │ │ ├──┼────────┼─────┼───────────┼───────┤ │ │ 8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07/05 │不明 │440元 │ │ ├──┼────────┼─────┼───────────┼───────┼────────┤ │ 83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07/09 │不明 │529元 │重附民卷第87頁 │ ├──┼────────┼─────┼───────────┼───────┤ │ │ 84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07/09 │不明 │1,360元 │ │ ├──┼────────┼─────┼───────────┼───────┤ │ │ 85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1/07/05 │不明 │656元 │ │ ├──┼────────┼─────┼───────────┼───────┤ │ │ 86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7/19 │不明 │450元 │ │ ├──┼────────┼─────┼───────────┼───────┼────────┤ │ 87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7/11 │不明 │1,258元 │重附民卷第88頁 │ ├──┼────────┼─────┼───────────┼───────┤ │ │ 88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7/11 │不明 │445元 │ │ ├──┼────────┼─────┼───────────┼───────┤ │ │ 89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7/11 │不明 │751元 │ │ ├──┼────────┼─────┼───────────┼───────┼────────┤ │ 90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不明 │不明 │208元 │重附民卷第89頁 │ ├──┼────────┼─────┼───────────┼───────┤ │ │ 91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7/14 │不明 │423元 │ │ ├──┼────────┼─────┼───────────┼───────┤ │ │ 92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7/13 │不明 │500元 │ │ ├──┼────────┼─────┼───────────┼───────┼────────┤ │ 93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7/20 │不明 │404元 │重附民卷第90頁 │ ├──┼────────┼─────┼───────────┼───────┤ │ │ 94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7/12 │不明 │1,223元 │ │ ├──┼────────┼─────┼───────────┼───────┤ │ │ 95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7/16 │0包裝食品 │100元 │ │ ├──┼────────┼─────┼───────────┼───────┼────────┤ │ 96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04 │不明 │241元 │重附民卷第91頁 │ ├──┼────────┼─────┼───────────┼───────┤ │ │ 97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24 │不明 │335元 │ │ ├──┼────────┼─────┼───────────┼───────┤ │ │ 98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26 │不明 │250元 │ │ ├──┼────────┼─────┼───────────┼───────┼────────┤ │ 99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25 │不明 │99元 │重附民卷第92頁 │ ├──┼────────┼─────┼───────────┼───────┤ │ │100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22 │不明 │142元 │ │ ├──┼────────┼─────┼───────────┼───────┤ │ │101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08/24 │不明 │63元 │ │ ├──┼────────┼─────┼───────────┼───────┼────────┤ │102 │美德耐公司 │101/07/03 │醫材 │1,400元 │重附民卷第93頁 │ ├──┼────────┼─────┼───────────┼───────┼────────┤ │103 │人體密碼健康中心│101/09/06 │推拿 │38,000元 │重附民卷第94頁 │ ├──┼────────┼─────┼───────────┼───────┤ │ │104 │人體密碼健康中心│101/09/05 │保溫箱(含運費) │4,700元 │ │ ├──┼────────┼─────┼───────────┼───────┼────────┤ │105 │正漢中藥房 │101/09/08 │藥粉 │16,800元 │重附民卷第95頁 │ ├──┼────────┼─────┼───────────┼───────┤ │ │106 │正漢中藥房 │101/09/21 │藥粉、藥帖、黑棗(圓)│17,890元 │ │ ├──┼────────┼─────┼───────────┼───────┼────────┤ │107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3/31 │白藍氏傳統雞精 │449元 │重附民卷第105頁 │ ├──┼────────┼─────┼───────────┼───────┤ │ │108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3/31 │白樂汀酵素凝膠牙膏 │252元 │ │ ├──┼────────┼─────┼───────────┼───────┤ │ │109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3/31 │龍馬葡萄柚果酚沐浴 │216元 │ │ ├──┼────────┼─────┼───────────┼───────┼────────┤ │110 │佳新醫療器材公司│102/03/20 │醫療用品 │1,800元 │本院卷第112頁 │ ├──┼────────┼─────┼───────────┼───────┼────────┤ │111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5/21 │白樂汀酵素漱口水 │315元 │本院卷第113頁 │ ├──┼────────┼─────┼───────────┼───────┤ │ │11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5/21 │低敏護手乳 │648元 │ │ ├──┼────────┼─────┼───────────┼───────┤ │ │113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5/21 │舒酸定速效抗敏牙膏120g│170元 │ │ ├──┼────────┼─────┼───────────┼───────┤ │ │114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5/21 │HAC-魚油DHA強化軟膠囊 │948元 │ │ ├──┼────────┼─────┼───────────┼───────┼────────┤ │115 │麗嬰房公司 │102/04/02 │三花熊童毯P100 │1,782元 │本院卷第121頁 │ ├──┼────────┼─────┼───────────┼───────┤ │ │116 │惠佑藥局 │102/07/08 │究極大棗補精 │4,250元 │ │ ├──┼────────┼─────┼───────────┼───────┼────────┤ │117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3/08/29 │安安濕巾 │71元 │重附民卷第53頁 │ ├──┼────────┼─────┼───────────┼───────┼────────┤ │118 │惠佑藥局 │102/07/17 │藥品 │1,000元 │本院卷第122頁 │ ├──┼────────┼─────┼───────────┼───────┼────────┤ │119 │大成長城企業公司│101/11/29 │元諾沖牙機 │1,800元 │本院卷第125頁 │ ├──┼────────┼─────┼───────────┼───────┤ │ │120 │太平洋崇光百貨 │101/12/03 │睡衣 │7,865元 │ │ ├──┼────────┼─────┼───────────┼───────┤ │ │121 │毛毯 │101/12/03 │毛毯 │1,580元 │ │ ├──┼────────┼─────┼───────────┼───────┼────────┤ │12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8/05 │白樂汀酵素凝膠牙膏 │252元 │本院卷第126頁 │ ├──┼────────┼─────┼───────────┼───────┤ │ │123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8/05 │舒摩兒舒粉(醫護型) │315元 │ │ ├──┼────────┼─────┼───────────┼───────┤ │ │124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8/05 │HAC-魚油DHA強化軟膠囊 │1,080元 │ │ ├──┼────────┼─────┼───────────┼───────┼────────┤ │125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8/14 │白樂汀酵素漱口水 │315元 │本院卷第127頁 │ ├──┼────────┼─────┼───────────┼───────┤ │ │126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8/14 │低敏護手乳 │648元 │ │ ├──┼────────┼─────┼───────────┼───────┤ │ │127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8/14 │000000000牙棒 │116元 │ │ ├──┼────────┼─────┼───────────┼───────┤ │ │128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8/14 │BOIRON金盞花護唇膏3.4g│180元 │ │ ├──┼────────┼─────┼───────────┼───────┼────────┤ │129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8/30 │000000000牙棒 │290元 │本院卷第128頁 │ ├──┼────────┼─────┼───────────┼───────┤ │ │130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8/30 │黑木耳露 │34元 │ │ ├──┼────────┼─────┼───────────┼───────┤ │ │131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8/30 │新多維多天然加州黑棗 │179元 │ │ ├──┼────────┼─────┼───────────┼───────┤ │ │13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8/30 │新多維多高纖多穀糙麥粥│89元 │ │ ├──┼────────┼─────┼───────────┼───────┤ │ │133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8/30 │味一海苔芝麻鮪魚鬆 │18元 │ │ ├──┼────────┼─────┼───────────┼───────┼────────┤ │134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9/06 │白樂汀酵素漱口水 │315元 │本院卷第129頁 │ ├──┼────────┼─────┼───────────┼───────┤ │ │135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9/06 │000000000牙棒 │174元 │ │ ├──┼────────┼─────┼───────────┼───────┼────────┤ │136 │惠佑藥局 │102/09/02 │舒酸定牙膏 │135元 │本院卷第132頁 │ ├──┼────────┼─────┼───────────┼───────┤ │ │137 │惠佑藥局 │102/09/02 │得意衛生紙 │218元 │ │ ├──┼────────┼─────┼───────────┼───────┼────────┤ │138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9/08 │施巴5.5嬰兒泡泡浴露 │522元 │本院卷第133頁 │ ├──┼────────┼─────┼───────────┼───────┤ │ │139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9/08 │優護潔膚柔濕巾 │142元 │ │ ├──┼────────┼─────┼───────────┼───────┼────────┤ │140 │新席眼科診所 │102/10/28 │SUPER SALOON EYE │500元 │本院卷第135頁 │ │ │ │ │信美爽DEX/NEO麥迪? │ │ │ │ │ │ │NEOMYCIN藥膏溫士頓 │ │ │ ├──┼────────┼─────┼───────────┼───────┼────────┤ │141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9/24 │白樂汀酵素漱口水 │315元 │本院卷第136頁 │ ├──┼────────┼─────┼───────────┼───────┤ │ │14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9/24 │低敏護手乳 │648元 │ │ ├──┼────────┼─────┼───────────┼───────┤ │ │143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9/24 │白樂汀酵素凝膠牙膏 │252元 │ │ ├──┼────────┼─────┼───────────┼───────┤ │ │144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9/24 │3M細滑牙線棒 │135元 │ │ ├──┼────────┼─────┼───────────┼───────┤ │ │145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9/24 │鋼杯 │189元 │ │ ├──┼────────┼─────┼───────────┼───────┤ │ │146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09/24 │BOIRON金盞花護唇膏3.4g│180元 │ │ ├──┼────────┼─────┼───────────┼───────┼────────┤ │147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0/08 │3M細滑牙線棒DF02 │450元 │本院卷第139頁 │ ├──┼────────┼─────┼───────────┼───────┤ │ │148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0/08 │000000000牙棒 │406元 │ │ ├──┼────────┼─────┼───────────┼───────┤ │ │149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0/08 │HAC-魚油DHA強化軟膠囊 │1,020元 │ │ ├──┼────────┼─────┼───────────┼───────┼────────┤ │150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0/16 │低敏護手乳 │648元 │本院卷第140頁 │ ├──┼────────┼─────┼───────────┼───────┤ │ │151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0/16 │BOIRON金盞花護唇膏3.4g│180元 │ │ ├──┼────────┼─────┼───────────┼───────┼────────┤ │152 │瑞星百貨行 │102/10/20 │睡衣 │10,000元 │本院卷第148頁 │ ├──┼────────┼─────┼───────────┼───────┼────────┤ │153 │惠佑藥局 │102/10/24 │安琪爾洛神花 │1,000元 │本院卷第149頁 │ ├──┼────────┼─────┼───────────┼───────┤ │ │154 │惠佑藥局 │102/11/13 │藥品 │468元 │ │ ├──┼────────┼─────┼───────────┼───────┤ │ │155 │惠佑藥局 │102/11/20 │嬌生乳液 │378元 │ │ ├──┼────────┼─────┼───────────┼───────┼────────┤ │156 │麗嬰房公司 │102/11/27 │母子象童毯P100 │1,590元 │本院卷第150頁 │ ├──┼────────┼─────┼───────────┼───────┤ │ │157 │麗嬰房公司 │102/11/27 │三花熊童毯P100 │1,590元 │ │ ├──┼────────┼─────┼───────────┼───────┼────────┤ │158 │新席眼科診所 │102/11/06 │SUPER SALOON EYE │500元 │本院卷第151頁 │ │ │ │ │信美爽DEX/NEO麥迪? │ │ │ │ │ │ │NEOMYCIN藥膏溫士頓 │ │ │ ├──┼────────┼─────┼───────────┼───────┤ │ │159 │安莉企業社 │102/10/27 │看護費(10/25-10/27) │4,000元 │ │ ├──┼────────┼─────┼───────────┼───────┼────────┤ │160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2/11 │優護潔膚柔濕巾 │177元 │本院卷第156頁 │ ├──┼────────┼─────┼───────────┼───────┤ │ │161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2/11 │施巴5.5嬰兒泡泡浴露 │510元 │ │ ├──┼────────┼─────┼───────────┼───────┤ │ │16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2/11 │克奈圃足浴鹽 │499元 │ │ ├──┼────────┼─────┼───────────┼───────┤ │ │163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2/11 │睡衣 │422元 │ │ ├──┼────────┼─────┼───────────┼───────┤ │ │164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2/11 │白樂汀酵素漱口水 │315元 │ │ ├──┼────────┼─────┼───────────┼───────┤ │ │165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2/11 │睡衣 │422元 │ │ ├──┼────────┼─────┼───────────┼───────┼────────┤ │166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2/16 │優護潔膚柔濕巾 │316元 │本院卷第158頁 │ ├──┼────────┼─────┼───────────┼───────┤ │ │167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2/16 │000000000牙棒 │464元 │ │ ├──┼────────┼─────┼───────────┼───────┤ │ │168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2/16 │低敏護手乳 │648元 │ │ ├──┼────────┼─────┼───────────┼───────┤ │ │169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2/16 │素色毛巾 │105元 │ │ ├──┼────────┼─────┼───────────┼───────┤ │ │170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2/16 │BOIRON金盞花護唇膏3.4g│320元 │ │ ├──┼────────┼─────┼───────────┼───────┤ │ │171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2/16 │日本極細毛牙刷 │79元 │ │ ├──┼────────┼─────┼───────────┼───────┤ │ │17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2/16 │睡衣 │1,728元 │ │ ├──┼────────┼─────┼───────────┼───────┤ │ │173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2/16 │HAC-魚油DHA強化軟膠囊 │1,020元 │ │ ├──┼────────┼─────┼───────────┼───────┤ │ │174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2/12/16 │白樂汀酵素漱口水 │315元 │ │ ├──┼────────┼─────┼───────────┼───────┼────────┤ │175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07 │白樂汀酵素漱口水 │630元 │本院卷第163頁 │ ├──┼────────┼─────┼───────────┼───────┤ │ │176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07 │低敏護手乳 │634元 │ │ ├──┼────────┼─────┼───────────┼───────┤ │ │177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07 │大正齒周對策牙刷 │210元 │ │ ├──┼────────┼─────┼───────────┼───────┤ │ │178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07 │優護纖柔抗敏牙刷 │62元 │ │ ├──┼────────┼─────┼───────────┼───────┤ │ │179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07 │000000000牙棒 │336元 │ │ ├──┼────────┼─────┼───────────┼───────┤ │ │180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07 │優護潔膚柔濕巾 │385元 │ │ ├──┼────────┼─────┼───────────┼───────┤ │ │181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07 │BOIRON金盞花護唇膏3.4g│320元 │ │ ├──┼────────┼─────┼───────────┼───────┤ │ │18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07 │HAC-魚油DHA強化軟膠囊 │1,080元 │ │ ├──┼────────┼─────┼───────────┼───────┼────────┤ │183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21 │低敏護手乳 │648元 │本院卷第164頁 │ ├──┼────────┼─────┼───────────┼───────┤ │ │184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21 │白樂汀酵素漱口水 │315元 │ │ ├──┼────────┼─────┼───────────┼───────┤ │ │185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21 │優護潔膚柔濕巾 │275元 │ │ ├──┼────────┼─────┼───────────┼───────┤ │ │186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21 │000000000牙棒 │406元 │ │ ├──┼────────┼─────┼───────────┼───────┤ │ │187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21 │悅拭美化妝棉 │44元 │ │ ├──┼────────┼─────┼───────────┼───────┤ │ │188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21 │白樂汀酵素凝膠牙膏 │252元 │ │ ├──┼────────┼─────┼───────────┼───────┤ │ │189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21 │施巴5.5嬰兒泡泡浴露 │522元 │ │ ├──┼────────┼─────┼───────────┼───────┼────────┤ │190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21 │優護潔膚柔濕巾 │165元 │本院卷第165頁 │ ├──┼────────┼─────┼───────────┼───────┤ │ │191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21 │克奈圃沐足浴鹽 │522元 │ │ ├──┼────────┼─────┼───────────┼───────┤ │ │19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1/21 │BOIRON金盞花護唇膏3.4g│160元 │ │ ├──┼────────┼─────┼───────────┼───────┼────────┤ │193 │全聯福利中心 │103/01/07 │舒潔抽取衛生紙 │139元 │本院卷第167頁 │ ├──┼────────┼─────┼───────────┼───────┤ │ │194 │全聯福利中心 │103/01/17 │舒潔抽取衛生紙 │149元 │ │ ├──┼────────┼─────┼───────────┼───────┼────────┤ │195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2/24 │魚子活氧淨白潔面乳 │581元 │本院卷第179頁 │ ├──┼────────┼─────┼───────────┼───────┤ │ │196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2/24 │白樂汀酵素凝膠牙膏 │252元 │ │ ├──┼────────┼─────┼───────────┼───────┤ │ │197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2/24 │000000000牙棒 │290元 │ │ ├──┼────────┼─────┼───────────┼───────┤ │ │198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2/24 │優護潔膚柔濕巾 │110元 │ │ ├──┼────────┼─────┼───────────┼───────┼────────┤ │199 │美商美樂家公司 │102/12/24 │活力核酸飲品套組 │2,730元 │本院卷第180頁 │ ├──┼────────┼─────┼───────────┼───────┤ │ │200 │美商美樂家公司 │102/12/24 │T36-C5茶樹精油 │495元 │ │ ├──┼────────┼─────┼───────────┼───────┤ │ │201 │美商美樂家公司 │102/12/24 │舒緩滋養乳液 │350元 │ │ ├──┼────────┼─────┼───────────┼───────┼────────┤ │202 │美商美樂家公司 │102/12/25 │Omega-3活力魚油 │800元 │本院卷第181頁 │ ├──┼────────┼─────┼───────────┼───────┼────────┤ │203 │美商美樂家公司 │103/01/14 │活力核酸飲品-2瓶裝 │3,060元 │本院卷第182頁 │ ├──┼────────┼─────┼───────────┼───────┤ │ │204 │美商美樂家公司 │103/01/14 │Omega-3活力魚油 │1,600元 │ │ ├──┼────────┼─────┼───────────┼───────┤ │ │205 │美商美樂家公司 │103/01/14 │T36-C5茶樹精油 │730元 │ │ ├──┼────────┼─────┼───────────┼───────┼────────┤ │206 │美商美樂家公司 │103/02/12 │Omega-3活力魚油 │1,600元 │本院卷第183頁 │ ├──┼────────┼─────┼───────────┼───────┤ │ │207 │美商美樂家公司 │103/02/12 │活力核酸飲品-2瓶裝 │3,060元 │ │ ├──┼────────┼─────┼───────────┼───────┼────────┤ │208 │美商美樂家公司 │103/01/09 │T36-C5茶樹精油 │1,485元 │本院卷第184頁 │ ├──┼────────┼─────┼───────────┼───────┤ │ │209 │美商美樂家公司 │103/01/09 │茶樹護理凝露 │855元 │ │ ├──┼────────┼─────┼───────────┼───────┤ │ │210 │美商美樂家公司 │103/01/09 │T36-C5茶樹精油 │730元 │ │ ├──┼────────┼─────┼───────────┼───────┼────────┤ │211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3/17 │克奈圃沐足浴鹽 │522元 │本院卷第187頁 │ ├──┼────────┼─────┼───────────┼───────┤ │ │21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3/17 │000000000牙棒 │290元 │ │ ├──┼────────┼─────┼───────────┼───────┤ │ │213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3/17 │優護潔膚柔濕巾 │110元 │ │ ├──┼────────┼─────┼───────────┼───────┤ │ │214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3/17 │BOIRON金盞花護唇膏3.4g│180元 │ │ ├──┼────────┼─────┼───────────┼───────┼────────┤ │215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3/28 │優護潔膚柔濕巾 │110元 │本院卷第188頁 │ ├──┼────────┼─────┼───────────┼───────┤ │ │216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3/28 │BOIRON金盞花護唇膏3.4g│180元 │ │ ├──┼────────┼─────┼───────────┼───────┼────────┤ │217 │啄木鳥公司 │103/03/17 │喜寶有機黑棗泥 │61元 │本院卷第189頁 │ ├──┼────────┼─────┼───────────┼───────┤ │ │218 │啄木鳥公司 │103/03/17 │喜寶小牛肉全餐 │61元 │ │ ├──┼────────┼─────┼───────────┼───────┤ │ │219 │啄木鳥公司 │103/03/17 │喜寶菠菜馬鈴薯泥 │61元 │ │ ├──┼────────┼─────┼───────────┼───────┤ │ │220 │啄木鳥公司 │103/03/17 │喜寶雞肉全餐 │61元 │ │ ├──┼────────┼─────┼───────────┼───────┤ │ │221 │啄木鳥公司 │103/03/17 │喜寶火雞全餐 │61元 │ │ ├──┼────────┼─────┼───────────┼───────┤ │ │222 │啄木鳥公司 │103/03/14 │不明 │193元 │ │ ├──┼────────┼─────┼───────────┼───────┤ │ │223 │東隆眼鏡行 │103/03/27 │人工淚液 │350元 │ │ ├──┼────────┼─────┼───────────┼───────┼────────┤ │224 │新豐國際開發公司│103/03/24 │衛生紙 │1,800元 │本院卷第190頁 │ ├──┼────────┼─────┼───────────┼───────┤ │ │225 │新豐國際開發公司│103/03/24 │擦手紙 │1,380元 │ │ ├──┼────────┼─────┼───────────┼───────┤ │ │226 │全聯福利中心 │103/03/21 │舒潔抽取衛生紙 │129元 │ │ ├──┼────────┼─────┼───────────┼───────┼────────┤ │227 │惠佑藥局 │103/04/18 │究極補精 │3,980元 │本院卷第193頁 │ ├──┼────────┼─────┼───────────┼───────┼────────┤ │228 │東隆眼鏡行 │103/04/16 │茯麗舒人工液 │1,050元 │本院卷第194頁 │ ├──┼────────┼─────┼───────────┼───────┤ │ │229 │朝日農業科技公司│103/04/22 │210g芒果(果醬) │150元 │ │ ├──┼────────┼─────┼───────────┼───────┤ │ │230 │朝日農業科技公司│103/04/22 │210g芒果(果醬) │160元 │ │ ├──┼────────┼─────┼───────────┼───────┤ │ │231 │朝日農業科技公司│103/04/22 │210g芒果(果醬) │150元 │ │ ├──┼────────┼─────┼───────────┼───────┤ │ │232 │全聯福利中心 │103/04/26 │舒潔抽取衛生紙 │745元 │ │ ├──┼────────┼─────┼───────────┼───────┼────────┤ │233 │全聯福利中心 │103/04/26 │舒潔抽取衛生紙 │894元 │本院卷第195頁 │ ├──┼────────┼─────┼───────────┼───────┤ │ │234 │全家便利商店 │103/04/08 │不明 │60元 │ │ ├──┼────────┼─────┼───────────┼───────┤ │ │235 │全家便利商店 │103/04/21 │不明 │68元 │ │ ├──┼────────┼─────┼───────────┼───────┤ │ │236 │全家便利商店 │103/04/29 │不明 │52元 │ │ ├──┼────────┼─────┼───────────┼───────┼────────┤ │237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4/22 │白樂汀酵素漱口水 │315元 │本院卷第196頁 │ ├──┼────────┼─────┼───────────┼───────┤ │ │238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4/22 │大正齒周對策牙刷 │214元 │ │ ├──┼────────┼─────┼───────────┼───────┤ │ │239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4/22 │000000000牙棒 │174元 │ │ ├──┼────────┼─────┼───────────┼───────┤ │ │240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4/22 │優護潔膚柔濕巾 │110元 │ │ ├──┼────────┼─────┼───────────┼───────┤ │ │241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4/22 │倍健DHA天然高濃縮魚油 │1,440元 │ │ ├──┼────────┼─────┼───────────┼───────┼────────┤ │24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5/20 │優護潔膚柔濕巾 │426元 │本院卷第198頁 │ ├──┼────────┼─────┼───────────┼───────┤ │ │243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5/20 │BOIRON金盞花護唇膏3.4g│176元 │ │ ├──┼────────┼─────┼───────────┼───────┤ │ │244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5/20 │000000000牙棒 │280元 │ │ ├──┼────────┼─────┼───────────┼───────┤ │ │245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5/20 │白樂汀酵素漱口水 │315元 │ │ ├──┼────────┼─────┼───────────┼───────┼────────┤ │246 │惠佑藥局 │103/05/20 │倍健DHA魚油 │1,700元 │本院卷第199頁 │ ├──┼────────┼─────┼───────────┼───────┤ │ │247 │啄木鳥公司 │103/05/16 │不明 │250元 │ │ ├──┼────────┼─────┼───────────┼───────┼────────┤ │248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6/18 │優護潔膚柔濕巾 │588元 │本院卷第201頁 │ ├──┼────────┼─────┼───────────┼───────┤ │ │249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6/18 │克奈圃沐足浴鹽 │1,160元 │ │ ├──┼────────┼─────┼───────────┼───────┤ │ │250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6/18 │牙棒 │580元 │ │ ├──┼────────┼─────┼───────────┼───────┤ │ │251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6/18 │優護潔膚柔濕巾 │158元 │ │ ├──┼────────┼─────┼───────────┼───────┤ │ │252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6/18 │白樂汀漱口水 │315元 │ │ ├──┼────────┼─────┼───────────┼───────┤ │ │253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6/18 │BOIRON金盞花護唇膏3.4g│180元 │ │ ├──┼────────┼─────┼───────────┼───────┼────────┤ │254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7/23 │睡衣 │2,160元 │本院卷第205頁 │ ├──┼────────┼─────┼───────────┼───────┤ │ │255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7/23 │BOIRON金盞花護唇膏3.4g│180元 │ │ ├──┼────────┼─────┼───────────┼───────┤ │ │256 │杏一醫療用品公司│103/07/23 │倍健DHA天然高濃縮魚油 │1,610元 │ │ ├──┼────────┴─────┴───────────┴───────┴────────┤ │合計│241,022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