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2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5 月 16 日
- 法官謝昀璉
- 法定代理人簡漢洲
- 原告天漢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詹施政、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21號聲 請 人 天漢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漢洲 代 理 人 詹施政 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9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年4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16 日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 官 謝昀璉 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16 日書記官 劉婉玉 ~t72: ┌──────────────────────────────────────────────────────────────┐ │支票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21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受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 (新台幣) │ │ │ ├─┼─────────┼─────────┼─────────┼─────────┼────────┼────────┼──┤ │00│建山機械企業股份有│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蘇│天漢工程有限公司 │106年11月30日 │2,756,870元 │OO0000000 │ │ │1 │限公司 │澳分行 │ │ │ │ │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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