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6 分鐘讀完 全文 1,99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重訴字第13號

清償借款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5 月 29 日

法官蔡仁昭

原告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俊智
訴訟代理人
張欣怡
被告
金固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兼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李建勳
被告
李阿發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5月15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一、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900萬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李阿發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事,爰依原告之聲請,准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被告金固機械工程有限公司(下稱金固公司)分別於106年7月10日、109年4月22日邀同被告李建勳、李阿發為連帶保證人,陸續向原告借款共計900萬元,並約定如附表所示利率之利息與違約金。惟被告於清償期日即112年12月29日屆至後未依約償還本息,且屢經催討均未獲置理。為此,爰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請求被告返還借款、利息及違約金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

三、被告李建勳辯稱:伊有誠意要還款,但目前無法一次清償,希望能夠分期還款。

四、經查,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授信契約書、聲明書、增補契約暨申請書、授信動撥申請書兼借款憑證、放款戶帳號資料查詢申請單、申請行補充說明等件為憑(見本院卷第13頁至第142頁、第149頁、第153頁),並為被告所不爭執,可信屬實。而被告李建勳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對於本件債務金額不爭執,惟辯稱無法一次清償,希望能夠分期還款等語,然此並不影響其應依約清償債務之責任。從而,原告依兩造上述契約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清償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金額、利息與違約金,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9  日

民事庭 法 官 蔡仁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高雪琴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積欠本金 (新台幣) 利息  違約金    期間 年利率 期間 年利率 1 180萬元 自112年12月28日起 至清償日止 2.83% 自113年1月28日起 至113年7月27日止 0.283%     自113年7月28日起 至清償日止 0.566% 2 20萬元 自112年12月28日起 至清償日止 2.83% 自113年1月28日起 至113年7月27日止 0.283%     自113年7月28日起 至清償日止 0.566% 3 160萬元 自112年12月28日起 至清償日止 2.83% 自113年1月28日起 至113年7月27日止 0.283%     自113年7月28日起 至清償日止 0.566% 4 40萬元 自112年12月28日起 至清償日止 2.83% 自113年1月28日起 至113年7月27日止 0.283%     自113年7月28日起 至清償日止 0.566% 5 180萬元 自112年12月6日起 至清償日止 2.83% 自113年1月6日起 至113年7月5日止 0.283%     自113年7月6日起 至清償日止 0.566% 6 20萬元 自112年12月6日起 至清償日止 2.83% 自113年1月6日起 至113年7月5日止 0.283%     自113年7月6日起 至清償日止 0.566% 7 255萬元 自112年12月6日起 至清償日止 2.83% 自113年1月6日起 至113年7月5日止 0.283%     自113年7月6日起 至清償日止 0.566% 8 45萬元 自112年12月6日起 至清償日止 2.83% 自113年1月6日起 至113年7月5日止 0.283%     自113年7月6日起 至清償日止 0.566% 備註:編號1-8按華南商業銀行一個月定儲利率指數加碼年率1.21%(目前合計為年率2.83%)計收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