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八十七年度重訴字第四一號
-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七年度重訴字第四一號
- 原 告
-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被 告
- 日九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俊良
- 被 告
- 宜隆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志龍
- 被 告
- 永盟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被 告
- 甲○○
-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七月十九日下午三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 姜世明
~B法院書記官 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