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一九○號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一九○號
- 原告即反訴被告
- 北竣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丙○○
- 被告即反訴原告
- 東明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丁○○
- 訴訟代理人
- 張玉希律師
- 複代理人
- 甲○○ 住台北市○○路○段七十號十樓之二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六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 陳盈如
~B法院書記官 林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