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85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四三號

給付工程款民事裁判日期 89 年 09 月 26 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四三號

原告
勝霸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何進通
送達代收人
武永輝
被告
義嵐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林素妙

右原告與被告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原告起訴雖據繳納裁判費新台幣肆拾伍元,惟

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柒拾陸萬壹仟柒佰陸拾壹元,折合銀元貳拾伍萬叁

仟玖佰貳拾壹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銀元貳仟伍佰肆拾元,折合新台幣柒仟陸佰貳拾

元,原告僅繳納新台幣肆拾伍元,尚欠新台幣柒仟伍佰柒拾伍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

二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件裁定送達伍日內補繳,逾期不繳

,即駁回原告之訴。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 姜世明

~B法院書記官 廖文章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九   月  二十六  日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二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