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7年度司票字第218號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司票字第218號
- 聲請人
- 乙○○
- 相對人
- 生力通訊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 相對人
- 甲○○
- 相對人
- 丙○○
聲請人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茲
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
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司票字第218號
聲請人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茲
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
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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