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7年度除字第9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11 月 11 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7年度除字第98號聲 請 人 蘇澳港裝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代 理 人 乙○○ 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台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7年度司催字第8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7年10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11 日民事庭 法 官 張育彰 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11 日書記官 藍友隆 ┌────────────────────────────────────────────────────┐ │支票附表: 97年度除字第98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 │蘇澳港裝卸股份有限│臺灣土地銀行蘇澳分│97年4月15日 │240,000元 │BFB0000000 │ │ │ │公司法定代理人陳永│行 │ │ │ │ │ │ │來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