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0年度行專訴字第6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新型專利舉發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2 月 07 日
- 當事人鑫龍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院行政裁定 100年度行專訴字第60號原 告 鑫龍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林坤炎 訴訟代理人 林殷世律師 被 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代 表 人 王美花(局長) 訴訟代理人 王建富 參 加 人 昌澤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林坤益 訴訟代理人 黃世瑋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新型專利舉發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0年11月 17日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100年12月22日上午10時20分於本院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程 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7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李得灶 法 官 汪漢卿 法 官 林欣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8 日書記官 周其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