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1年度行商訴字第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商標評定
  • 案件類型
    智財
  • 審判法院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
    101 年 06 月 28 日
  • 法官
    陳忠行熊誦梅曾啟謀

  • 當事人
    日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院行政裁定 101年度行商訴字第5號原 告 日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劉青雲 訴訟代理人 楊祺雄律師(兼送達代收人) 邵瓊慧律師 被 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代 表 人 王美花(局長)住同上 參 加 人 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黃錦瑭 參 加 人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唐承健 上列原告與被告間因商標評定事件,應命參加人參加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獨立參加本件被告之訴訟。 理 由 一、按行政法院認為撤銷訴訟之結果,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將受損害者,得依職權命其獨立參加訴訟,並得因該第三人之聲請,裁定允許其參加,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1 條、行政訴訟法第42條第1 項定有明文。 二、原告前於民國97年6 月20日以「日盛投信及盛圖」商標,指定使用於商標法施行細則第13條所定修正前商品及服務分類表第36類之「證券投資信託、共同基金、基金投資、證券投資顧問及期貨信託業務」服務,向被告申請註冊,經核准列為註冊第1354670 號商標(下稱系爭商標,商標權期間98年3 月16日至108 年3 月15日)。嗣被告機關審查人員以系爭商標之註冊有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3款規定之適用,依職權提起評定。案經被告審查,認系爭商標與據以評定之註冊第36936 號「日盛及圖」商標、第101987號「新日盛及圖」商標、第29775 號「日盛設計圖」商標、第103957號「日盛設計圖㈠」商標(以上4 件商標之商標權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第1200673 號「日盛集團JIH SUN GROUP 及盛圖(彩色)」商標(商標權人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構成近似,復均指定使用於與財務金融投資有關之類似服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有違前揭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3款規定,以100 年7 月28日中台評字第1000007 號商標評定書為系爭商標之註冊應予撤銷之處分。原告不服,提起訴願,經經濟部100 年11月10日經訴字第10006105840 號決定駁回,遂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聲明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均撤銷。 三、查本件撤銷訴訟之結果,若認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均應撤銷,則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將受損害,本院因認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參加本件訴訟之必要,爰依前揭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8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忠行 法 官 熊誦梅 法 官 曾啟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8  日書記官 王月伶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1年度行…」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