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行政裁定
104年度行商訴字第47號
- 原告
- 德泰彈簧床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顏崇諭 (董事長)
- 訴訟代理人
- 黃聖珮律師
- 被告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代表人
- 王美花(局長)住同上
- 訴訟代理人
- 盧耀民
- 參加人
- 法蘭西床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顏義人(董事長)住同上
上列當事人間因商標異議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4 年9 月23日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104 年11月25日上午9 時5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