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1年度行著更二字第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著作利用強制授權申請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7 月 19 日
- 當事人豐華音樂經紀股份有限公司、陳復明、華研音樂經紀股份有限公司、呂燕清、福茂音樂著作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張耕宇、環球音樂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馬麗華、香港商華納音樂出版有限公司、陳威吉、台灣滾石音樂經紀股份有限公司、段鍾潭、相信音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陳勇志、杰威爾音樂有限公司、楊峻榮、成果音樂版權有限公司、吳鋒、可登音樂經紀有限公司、黃家勤、愛貝克思股份有限公司、宮崎伸滋、酷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齋木努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行政裁定 111年度行著更二字第1號 原 告 豐華音樂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復明 原 告 華研音樂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呂燕清 原 告 福茂音樂著作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張耕宇 原 告 環球音樂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馬麗華 原 告 香港商華納音樂出版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代 表 人 陳威吉 原 告 台灣滾石音樂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段鍾潭 原 告 相信音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勇志 原 告 杰威爾音樂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楊峻榮 原 告 成果音樂版權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吳鋒 原 告 可登音樂經紀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黃家勤 原 告 愛貝克思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宮崎伸滋 原 告 酷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齋木努 上十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徐則鈺律師 被 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代 表 人 廖承威 訴訟代理人 吳逸玲 黃夢涵 參 加 人 三民錄音發行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游仕帆 上列當事人間因著作利用強制授權申請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12年6月29日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審理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民國112年8月10日上午11時30分於本院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9 日智慧財產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彭洪英 法 官 汪漢卿 法 官 曾啓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0 日書記官 丘若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