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行專訴字第1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新型專利舉發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3 月 11 日
- 當事人辛旻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廖承威、穎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陳志明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行政裁定 112年度行專訴字第10號 原 告 辛旻瓊 訴訟代理人 賴蘇民律師 複 代理 人 孫德沛律師 訴訟代理人 張東揚律師 複 代理 人 洪子洵律師 被 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代 表 人 廖承威 訴訟代理人 林碧鴻 參 加 人 穎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志明 上列當事人間新型專利舉發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13年3月7日 言詞辯論終結。茲因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1 日智慧財產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蔡惠如 法 官 吳俊龍 法 官 陳端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1 日書記官 吳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