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5 分鐘讀完 全文 1,60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行政裁定

98年度行商訴字第206號

商標異議智財裁判日期 98 年 12 月 04 日

法官李得灶林欣蓉汪漢卿

原 告
汪汪寶貝寵物用品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莊國華
訴訟代理人
張勛杰律師
被 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代 表 人
王美花(局長)
參 加 人
美商聯合圖片企業公司
法定代理人
Ritarubin
訴訟代理人
李世章律師
徐念懷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間因商標異議事件,應命參加人獨立參加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美商聯合圖片企業公司應獨立參加本件被告之訴訟。

理由

一、按行政法院認為撤銷訴訟之結果,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將受損害者,得依職權命其獨立參加訴訟,行政訴訟法第4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原告前於民國96年4 月13日以「狗圖SNB 」商標,指定使用於商標法施行細則第13條所定商品及服務分類表第5 類之「動物用洗淨藥劑、狗用含殺蟲劑之項圈、狗用驅蟲劑、狗用補藥、動物用維他命、動物用藥劑、動物用藥品、獸用袪蝨殺蟲劑、貓狗用潔毛藥劑、動物用含藥性洗滌劑、寄生蟲驅除環、動物用殺菌劑、抗寄生蟲製劑包括犬心蟲藥片、動物用創傷敷料、獸用抗生素、狗用藥水、狗用洗淨藥劑、動物用消毒劑、醫用飼料添加劑、獸用殺腸蟲藥」商品,向被告申請註冊,經被告審查,准列為註冊第1297088 號商標。嗣參加人以外文「SNOOPY」及其卡通狗圖形商標圖樣係美籍查爾斯.舒茲君(Charles M. Schulz)於西元1950年在「花生漫畫」中所創設之一角色,參加人以之作為商標於全球70多國申准商標之註冊,且據以異議商標引進我國後,參加人及其授權之代理商結合使用「SNOOPY」之中譯文「史努比」或「史奴比」,自73年起以「史努比」(SNOOPY)卡通狗側面構圖作為商標或商標圖樣之一部分,陸續在我國取得註冊第239068、239150、429210、433126、635202、648915號等商標,並以「SNOOPY」卡通狗圖形之英文原名「SNOOPY」及中文譯名「史努比」或與其讀音近似之「史諾比」作為商標或商標圖樣之一部分,在我國取得多件商標註冊,詎原告之系爭商標與據以異議商標構成近似,故對之提起異議。案經被告審查,認系爭商標有違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2款之規定,乃以98年4 月15日中台異字第970406號商標異議審定書為系爭商標之註冊應予撤銷之處分。原告不服,提起訴願,經訴願決定駁回,原告猶未甘服,遂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本院因認本件訴訟之結果對於參加人之權利或利益將有影響,依首揭說明,爰依職權命參加人獨立參加本件被告之訴訟,並裁定如主文所示。

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4   日

審判長法 官 李得灶

法 官 林欣蓉

法 官 汪漢卿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4   日

             書記官 邱于婷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98年度行商…」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