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95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附民上字第15號

違反著作權法智財裁判日期 103 年 05 月 15 日

法官陳忠行熊誦梅林洲富

上訴人
曜新穎數位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黃建銘
訴訟代理人
胡中瑋 律師
訴訟代理人
幸秋妙 律師
被上訴人
萬通影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代表人
邱傑男
共同訴訟代理人
張 靜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違反著作權法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於民國103 年6 月17日下午3 時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15  日

             審判長法 官 陳忠行

                法 官 熊誦梅

                法 官 林洲富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15  日

            書記官 王英傑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2年度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