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2年度附民上字第1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5 月 15 日
- 法官陳忠行、熊誦梅、林洲富
- 當事人曜新穎數位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萬通影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附民上字第15號上 訴 人 曜新穎數位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黃建銘 訴訟代理人 胡中瑋 律師 幸秋妙 律師 被 上訴人 萬通影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 代表人 邱傑男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張 靜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違反著作權法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於民國103 年6 月17日下午3 時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15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忠行 法 官 熊誦梅 法 官 林洲富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15 日書記官 王英傑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2年度附…」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