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刑智聲字第9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吳其儒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吳其儒因犯如附表一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如附表二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請點選右方連結以取得裁定全文。
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刑智聲字第9號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吳其儒因犯如附表一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如附表二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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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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