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85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刑智上易字第70號

違反著作權法智財裁判日期 113 年 01 月 11 日

法官張銘晃林惠君蕭文學

上訴人
即被告
紀萬益
選任辯護人
彭若鈞律師
上訴人
即被告
陳旻毅
選任辯護人
黃振洋律師
上訴人
即被告
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羅文進
選任辯護人
彭成桂律師
代理人
龔光寰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等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指定技術審查官王樂民依民國110年12月10日修正施行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智慧財產第四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1 日

審判長法 官 張銘晃

法 官 林惠君

法 官 蕭文學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1 日

書記官 郭宇修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1年度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