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86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刑智上訴字第2號

詐欺等智財裁判日期 114 年 07 月 21 日

法官張銘晃林怡伸彭凱璐

上訴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上訴人
即被告
合康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楊炎士
選任辯護人
魏順華律師

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智訴字第9號、110年度訴字第69號、第233號,中華民國112年8月2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30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智慧財產第三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1 日

審判長法 官 張銘晃

法 官 林怡伸

法 官 彭凱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1 日

書記官 蔡文揚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