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98年度刑智上訴字第5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09 月 14 日
- 法官李得灶、汪漢卿、王俊雄
- 上訴人甲○○
智慧財產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刑智上訴字第50號上 訴 人 甲○○ 即 被 告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不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1694號,中華民國98年2 月24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偵字第2053號、第3109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甲○○意圖販賣而持有猥褻之影音光碟片,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猥褻光碟壹佰陸拾叁片沒收。又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盜版光碟貳佰伍拾伍片、如附表三所示之盜版光碟壹仟貳佰肆拾柒片、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品均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上開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猥褻光碟壹佰陸拾叁片、如附表二所示之盜版光碟貳佰伍拾伍片、如附表三所示之盜版光碟壹仟貳佰肆拾柒片、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品均沒收。 事 實 一、甲○○前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以89 年度簡上字第64號判決處有期徒刑3 月確定,於民國91年2 月8 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又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同法院以91年度易緝字第14號判決處有期徒刑6 月確定,於91年5 月20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再因違反著作權法、妨害風化等案件,經同法院以91年度簡字第154 號判決分別處有期徒刑5 月、3 月,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7 月確定,於92年2 月27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詎其仍不知悔改:(一)明知其於96年1 月初所持有之如附表一所示之光碟,內容均係裸露男女性器官,呈現男女各式性交、口交等畫面,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之價值,在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並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厭惡感,而令一般人感覺不能忍受而排拒之情節,竟基於意圖販賣猥褻影音光碟之犯意,將前開猥褻光碟分置於其屏東縣屏東市○○街34號10樓之2 住處及其所使用之車號9S-1201 (起訴書誤載為9S-1202 )號自小客車內而持有之,且製作載有光碟目錄、售價及其聯絡電話0000000000號之傳單,欲發送以吸引不特定人士向其訂購上開猥褻光碟。(二)又甲○○另明知如附表二所示之盜版光碟分別為表列中各該享有著作財產權之公司之視聽著作,依我國著作權法第4 條第2 款規定、87年7 月16日簽署生效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臺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及自91年1 月1 日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生效之世界貿易組織(WTO )協定附錄「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 TRIPS ),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之視聽著作;復明知附表三所示之錄音著作,分別係附表三所示之各該權利人享有著作財產權之著作;非經各該權利人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重製及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持有,竟另基於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單一行為決意,未經附表二、附表三所示之權利人授權或同意,自96年3 月初某日起,在其前屏東縣屏東市○○街34號住處,利用附表四所示之設備,接續將附表二、附表三之視聽、錄音著作重製於光碟中,並製作載有光碟目錄、售價及其聯絡電話0000000000號之傳單,欲發送以吸引不特定人士向其訂購上開盜版光碟,以此方式侵害附表二、附表三所示之權利人之著作財產權。嗣甲○○經人檢舉,為警於96年3 月21日8 時30分許及9 時30分許持票搜索其前揭自小客車及住處,扣得附表一至附表四所示之物,而查悉上情。 二、案經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二大隊報告,及違反著作權法部分經附表三權利人欄所示之各該權利人訴由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壹、證據能力部分: 按被告以外之人(包括證人、鑑定人、告訴人、被害人及共同被告等)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至之4等4條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同法第159 條之5 定有明文。立法意旨在於傳聞證據未經當事人之反對詰問予以核實,原則上先予排除。惟若當事人已放棄反對詰問權,於審判程序中表明同意該等傳聞證據可作為證據;或於言詞辯論終結前未聲明異議,基於尊重當事人對傳聞證據之處分權,及證據資料愈豐富,愈有助於真實發見之理念,且強化言詞辯論主義,使訴訟程序得以順暢進行,上開傳聞證據亦均具有證據能力。查本件下列所引用之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供述或非供述證據(包含人證與文書證據、物證等證據),並無證據證明係公務員違背法定程序所取得;而檢察官、被告對本院提示之卷證,亦均表示同意作為證據等語在卷(見本院卷第105 至108 頁),且卷內之文書證據,亦無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4 之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與不得作為證據之情形,且被告未曾提及檢察官在偵查時,有任何不法取供之情形,且客觀上並無顯不可信之情況。綜上,依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至159 條之5 之規定,本件認定事實所引用之除上開證據之外,本件卷證內之證據(包含人證與文書證據、物證等證據),均有證據能力。 貳、實體方面: 一、訊據被告甲○○對於犯罪事實(二)所載之犯行均坦承屬實,亦供認有犯罪事實(一)所載持有猥褻光碟之情事,惟否認其係基於販賣之意圖而持有猥褻光碟,辯稱:伊購入猥褻光碟僅為供己觀賞,並未賣出,亦未意圖販賣,傳單是伊參考用的云云。 二、就犯罪事實(一)部分: 1.被告持有猥褻光碟片之事實,除為被告所不否認,並有卷附之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各1 份(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二大隊第00000000000 號卷【下稱警B 卷】第6 至21頁)、扣案光碟翻拍照片2 張(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二大隊第0000000000號卷【下稱警A 卷】第60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事務官葉招興出具之勘驗報告暨光碟清冊及照片1 份(見偵A 卷第40至73頁)附卷可稽,另有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猥褻光碟、傳單1 紙(見警B 卷第25頁)可資佐證。而被告所持有之猥褻光碟總數達163 片,確具相當規模,核諸前揭扣案之傳單上載有「成人專區:精彩寫真系列每套$350 」、「最新日本情色DVD (航空版)(薄碼):每套400 元(12片)」、「保證當月新版、不新免錢(無碼)、日A 、美A 、DVD 、VCD 、每片40元」之情(見警B 卷第25頁背面),及被告自承:該傳單上所載之「服務專線0000000 000 」為伊申辦使用之電話號碼,伊準備發送傳單讓消費者找伊訂購等語(見警A 卷第3 頁、偵卷第13頁),則被告意圖銷售而印製傳單欲供不特定人訂購一事,甚為顯然,顯見其意圖販賣而持有前開猥褻光碟,堪以認定。被告雖辯稱前開猥褻光碟係供自己觀賞,並無販賣之意思云云。然查,參諸系爭扣案之猥褻光碟,其不同片名之光碟片均不止一片,平均每單一片名約有三至五片之數量,(見96年度偵字第2053號卷第40頁至第45頁)。若以單純自己觀賞之用,何需有如此重覆之數量,且若被告單純僅係為供自己觀賞,何以在其住處及所使用之上開自小客車內,均為警查獲幾十片數量不等之猥褻影音光碟片,若非伺機兜售販賣及逃避警方查緝,又何須於住處存放且隨車裝載攜帶?從而,被告辯稱:扣案之猥褻影音光碟片均是供自己觀覽之用云云,顯屬無稽,無足採信。 2.又按刑法第235 條第1 項規定所謂散布、播送、販賣、公然陳列猥褻之資訊或物品,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之行為,係指對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或物品為傳布,或對其他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猥褻資訊或物品,未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而傳布,使一般人得以見聞之行為;同條第2 項規定所謂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猥褻資訊、物品之行為,亦僅指意圖傳布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或物品而製造、持有之行為,或對其他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猥褻資訊或物品,意圖不採取適當安全隔絕措施之傳布,使一般人得以見聞而製造或持有該等猥褻資訊、物品之情形,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17 號解釋文可資參照。是刑法第235 條所欲規範之猥褻物品,其中一類係所謂「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所謂硬蕊(hard core )猥褻資訊或物品;另一類則為「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非硬蕊之一般猥褻資訊或物品,且必須該「資訊未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而傳布,使一般人得以見聞之行為」。查被告持有如附表一之光碟,於外觀及內容皆係男女性交、自慰、裸露男女性器等影像,有該等光碟包裝及內容影像翻拍照片在卷可考(見警A 卷第60頁、偵A 卷第44至73頁),雖非「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所謂硬蕊猥褻資訊或物品,然自一般異性戀者之角度,其內容於客觀上已屬足引人遐想並刺激或滿足性慾,致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猥褻資訊;況被告欲藉由散發傳單以吸引不特定人透過電話向其訂購之方式販售該等光碟,縱該傳單上載有「成人專區」等字樣,被告仍無從於販售時確實審核購買者之年齡、身分,即令不特定之人均得取得該等猥褻資訊,是被告並未對該等猥褻資訊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一事,亦屬信而有徵。 三、就犯罪事實(二)違反著作權法部分: 查如附表二所示之盜版視聽光碟、如附表三所示之盜版錄音光碟分別為表列中各該享有著作財產權之公司之視聽著作、錄音著作,其中附表二之視聽著作依我國著作權法第4 條第2 款規定、87年7 月16日簽署生效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臺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及自91年1 月1 日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生效之世界貿易組織(WTO )協定附錄「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 ),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之視聽著作,並均在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內。扣案之盜版視聽著作、錄音著作(如附表二、附表三所示)均為未經各該著作權人公司同意或授權即擅自重製之物等情,業據如附表二所示各該著作權人公司委任中華民國財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現改制為財團法人臺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調查專員藍仁駿、陳中正及告訴代理人丙○○分別於警、偵訊及本院審理時均指述綦詳(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二大隊第0000000000號卷【下稱警A 卷】第5 至6 頁、屏檢96年度偵字第2053號卷【下稱偵A 卷】第77至78頁、本院卷98年8 月31日審判程序筆錄);並據如附表三所示所示各該著作權人公司委任告訴代理人吳彥虢、乙○○分別於警、偵訊及本院審理時均指述綦詳(見警A 卷第7 至8 頁、偵A 卷第76頁、本院卷第108 頁)。另有前揭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各1 份、現場及扣案物品照片16張(見警A 卷第51至58頁)、財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96年3 月21日出具之查扣物品侵害價值估價表暨檢視報告書、鑑識報告暨光碟清冊各1 份(見警A 卷第31至38頁)、證人即告訴代理人吳彥虢出具之估價表、檢視書暨光碟清冊各1 份(見警A 卷第40至44頁)、告訴代理人乙○○出具之光碟清冊及權利證明文件各1 份(見屏檢96年度偵字第 2053號卷【下稱偵A 卷】第116 至138 頁)、告訴代理人丙○○出具之如附表二之著作權證明文件各1 份(見本院卷),存卷可考,及如附表二、三、四所示物品、傳單1 紙(見警B 卷第25頁)扣案可憑,俱徵被告此部不利於己之自白與事實相符。 四、綜上所述,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均堪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五、論罪科刑部分: 按刑法第235 條第1 項之販賣猥褻物品罪,其所謂販賣,係指以營利為目的,將猥褻物品販入或賣出而言,不以先買後賣為限,且一有販入或賣出,犯罪即屬完成;至同條第2 項之意圖販賣而持有猥褻物品罪,係指基於販入以外之其他原因而持有猥褻物品後,始起意販賣而尚未售出者之情形。查被告購得附表一所示之猥褻光碟後始起意印製傳單欲加販售,且尚未售出即為警查獲,核被告就犯罪事實(一)所為,係犯刑法第235 條第2 項之意圖販賣而持有猥褻影音光碟罪;就犯罪事實(二)所為,被告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3 項之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被告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於其重製後,亦屬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光碟重製物而意圖散布而持有,然其持有之低度行為應為重製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再論著作權法第91條之1 第3 項、第2 項之罪,自應專依重製之罪處斷(最高法院92年臺上字第1425號判決參照)。又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乃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此在學理上則稱為「集合犯」,凡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均屬之,是故,如行為人係基於概括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多次反覆實行相同之犯罪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4686號判決可資參照)。而著作權法第91條第3 項之犯罪,以意圖銷售為其構成要件要素,而銷售者係以營業牟利也,本質上即具有反覆性,是行為人基於一個意圖銷售之決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間及空間內反覆從事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之行為,於行為概念上,應認屬上開所指之集合犯,而為實質上一罪,論以一罪即為已足。查本件被告意圖銷售而重製盜版光碟之行為,係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以相同之方式持續進行,是其重製盜版光碟之犯行,即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從而在行為概念上,縱有多次重製之舉措,仍應評價認係包括一罪之集合犯而論以一罪。被告以同一之非法重製行為,侵害如附表二、附表三所示權利人之著作財產權,為想像競合犯,依刑法第55條前段規定,從一重處斷。被告所犯上開意圖販賣而持有猥褻物品、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2 罪,犯意各別,罪名互殊,應予分論併罰。被告之上訴理由狀辯稱兩罪間應成立想像競合犯云云,顯非可採。 六、原審據以論科,固非無見。惟查:㈠原判決未說明本件外國人之著作,何以受我國法律保護之依據,不無理由欠備之瑕疵。㈡就附表二之(一)編號84至94之光碟部分其著作財產權人應為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限責任合夥,原審誤載為美商廿世記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另就附表四編號1 扣案之燒錄機應為24台,原審誤載為29台;附表四編號13扣案之大CD空盒應為327 盒,原審誤載為320 盒,本院已詳予記載如附表之所示,原審就此尚有違誤。㈢另著作權法第91條第3 項之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著作財產權罪,乃同條第2 項之普通重製侵害著作財產權罪之加重規定,其罪刑均屬獨立,此與借刑立法之例(如刑法第320 條第2 項、第339 條第2 項),雖亦有獨立之罪名,但其條文本身並無刑罰之規定,是於裁判時,仍須併引其罰出刑由之法條依據者,尚屬有別(最高法院97年度臺上字第1509號判決意旨參照)。查被告犯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著作財產權罪,依上說明,僅成立著作權法法第91條第3 項之罪,無再論以同條第2 項之罪之餘地。原審於理由欄認其成立著作權法第91條第3 項、第2 項之罪,復於據上論結一欄併為記載,亦有未洽。公訴意旨認被告亦成立著作權法91條第2 項之罪,亦有誤解。㈣又按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62 號解釋:「中華民國94年2 月2 日修正公佈之現行刑法第41條第2 項,關於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刑之刑逾六個月者,排除適用同條第1 項得易科罰金之規定部分,與憲法第23條規定有違,並與本院釋字第366 號解釋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業於98年6 月19日公佈,故對於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之刑超過6 個月之案件,依司法院釋字第366 號、第662 號解釋意旨,仍得易科罰金,是原審未及依該號解釋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尚有未洽。上訴人即被告上訴意旨否認有意圖販賣猥褻光碟之犯行,並辯稱前開違反著作權法之罪與意圖販賣而持有猥褻影音光碟罪間係想像競合犯,且兩罪量刑過重,請求撤銷改判云云,雖無理由,惟原審判決既有上開可議之處,自應由本院撤銷改判。查被告有如犯事實欄所載之前科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附卷可稽,其於徒刑執行完畢後5 年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2 罪,為累犯,均應依刑法第47條第1 項規定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有數次違反著作權法及妨害風化之前科,並經判刑確定、執行完畢,仍不知悛悔,一再漠視智慧財產保護之法令規定,意圖銷售而非法重製為數眾多之盜版光碟,並意圖將所持有之猥褻光碟對外販售,所為誠屬不該,兼衡被告印製之傳單尚未及散發、亦未販售得款即遭警查獲,對著作財產權人、社會善良風俗所造成之損失及危害難謂嚴重,犯後態度,暨其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就意圖販賣而持有猥褻影音光碟罪,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又被告犯罪時間均係在96年4 月24日以前,復無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5 條所定不予減刑之情形,是依該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之規定,均減其宣告刑期二分之一,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並定其應執行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七、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猥褻光碟共163 片,均屬含猥褻內容之物品,爰依刑法第235 條第3 項規定諭知沒收。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盜版光碟共255 片、如附表三所示之盜版光碟計1247片,為被告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3 項、第2 項之罪所得之物,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則為供被告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3 項、第2 項之罪所用之物,業據其供述在卷(見警詢卷第3 頁),爰依著作權法第98條但書規定,不以屬於犯人者為限,宣告沒收之。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 條第1 項前段、第364 條、第299 條第1 項前段,著作權法第91條第3 項、第98條,刑法第11條、第235 條第2 項、第3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47條第1 項、第55條前段、第51條第5 款,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7 條、第9 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鍾鳳玲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14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李得灶 法 官 汪漢卿 法 官 王俊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3 項之罪得上訴。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違反刑法第235 條第2 項之罪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14 日書記官 王英傑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著作權法第91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中華民國刑法第235 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附表一:猥褻光碟(共163片) ┌──┬────┬──┬────────────────────────────────┐ │編號│ 品名 │數量│備註 │ ├──┼────┼──┼────────────────────────────────┤ │1. │A 片DVD │80片│即原起訴書附表一編號13,查扣地點:屏東縣屏東市○○街34號10樓之2 │ ├──┼────┼──┼────────────────────────────────┤ │2. │A 片VCD │54片│即原起訴書附表一編號14,查扣地點:屏東縣屏東市○○街34號10樓之2 │ ├──┼────┼──┼────────────────────────────────┤ │3. │A 片VCD │29片│即原起訴書附表四編號12,查扣地點:車號9S-1201 號自小客車 │ ├──┼────┴──┴────────────────────────────────┤ │總計│163片 │ └──┴────────────────────────────────────────┘ 附表二:盜版視聽光碟(共255片) (一)於屏東縣屏東市○○街34號10樓之2 查扣者 (即原起訴書附表三) ┌──┬───────────────┬──┬───────────────┬───┐ │編號│ 品名 │數量│ 權利人 │ 備註 │ ├──┼───────────────┼──┼───────────────┼───┤ │1. │雙面女間諜第二季DVD │6片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2. │雙面女間諜第三季DVD │6片 │同上 │ │ ├──┼───────────────┼──┼───────────────┼───┤ │3. │雙面女間諜第四季DVD │6片 │同上 │ │ ├──┼───────────────┼──┼───────────────┼───┤ │4. │雙面女間諜第一季DVD │6片 │同上 │ │ ├──┼───────────────┼──┼───────────────┼───┤ │5. │阿波卡獵逃DVD │1片 │同上 │ │ ├──┼───────────────┼──┼───────────────┼───┤ │6. │小鹿班比2 DVD │1片 │同上 │ │ ├──┼───────────────┼──┼───────────────┼───┤ │7. │熊的傳說2 DVD │1片 │同上 │ │ ├──┼───────────────┼──┼───────────────┼───┤ │8. │汽車總動員DVD │1片 │同上 │ │ ├──┼───────────────┼──┼───────────────┼───┤ │9. │天空之城DVD │1片 │同上 │ │ ├──┼───────────────┼──┼───────────────┼───┤ │10. │四眼天雞DVD │1片 │同上 │ │ ├──┼───────────────┼──┼───────────────┼───┤ │11. │仙履奇緣3 DVD │2片 │同上 │ │ ├──┼───────────────┼──┼───────────────┼───┤ │12. │時空線索DVD │1片 │同上 │ │ ├──┼───────────────┼──┼───────────────┼───┤ │13. │極地長征DVD │1片 │同上 │ │ ├──┼───────────────┼──┼───────────────┼───┤ │14. │霍元甲DVD │1片 │同上 │ │ ├──┼───────────────┼──┼───────────────┼───┤ │15. │空中危機DVD │1片 │同上 │ │ ├──┼───────────────┼──┼───────────────┼───┤ │16. │金龜車賀比DVD │1片 │同上 │ │ ├──┼───────────────┼──┼───────────────┼───┤ │17. │魔女宅急便DVD │1片 │同上 │ │ ├──┼───────────────┼──┼───────────────┼───┤ │18. │Lost檔案第二季DVD │6片 │同上 │ │ ├──┼───────────────┼──┼───────────────┼───┤ │19. │怪怪屋DVD │1片 │同上 │ │ ├──┼───────────────┼──┼───────────────┼───┤ │20. │龍貓DVD │1片 │同上 │ │ ├──┼───────────────┼──┼───────────────┼───┤ │21. │風之谷DVD │1片 │同上 │ │ ├──┼───────────────┼──┼───────────────┼───┤ │22. │神鬼奇航2 :聚魂棺DVD │1片 │同上 │ │ ├──┼───────────────┼──┼───────────────┼───┤ │23. │紅豬DVD │1片 │同上 │ │ ├──┼───────────────┼──┼───────────────┼───┤ │24. │魔法公主DVD │1片 │同上 │ │ ├──┼───────────────┼──┼───────────────┼───┤ │25. │神隱少女DVD │1片 │同上 │ │ ├──┼───────────────┼──┼───────────────┼───┤ │26. │納尼亞傳奇DVD │1片 │同上 │ │ ├──┼───────────────┼──┼───────────────┼───┤ │27. │海防最前線DVD │3片 │同上 │ │ ├──┼───────────────┼──┼───────────────┼───┤ │28. │長毛狗DVD │1片 │同上 │ │ ├──┼───────────────┼──┼───────────────┼───┤ │29. │野蠻任務DVD │1片 │同上 │ │ ├──┼───────────────┼──┼───────────────┼───┤ │30. │心之谷DVD │1片 │同上 │ │ ├──┼───────────────┼──┼───────────────┼───┤ │31. │蝙蝠俠開戰時刻DVD │1片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 │ │ ├──┼───────────────┼──┼───────────────┼───┤ │32. │血鑽石VCD │2片 │同上 │ │ ├──┼───────────────┼──┼───────────────┼───┤ │33. │貓女DVD │1片 │同上 │ │ ├──┼───────────────┼──┼───────────────┼───┤ │34. │巧克力冒險工廠DVD │1片 │同上 │ │ ├──┼───────────────┼──┼───────────────┼───┤ │35. │防火牆DVD │1片 │同上 │ │ ├──┼───────────────┼──┼───────────────┼───┤ │36. │硫磺島的英雄們DVD │1片 │同上 │ │ ├──┼───────────────┼──┼───────────────┼───┤ │37. │快樂腳DVD │11片│同上 │ │ ├──┼───────────────┼──┼───────────────┼───┤ │38. │哈利波特2 :消失的密室DVD │1片 │同上 │ │ ├──┼───────────────┼──┼───────────────┼───┤ │39. │哈利波特3 :阿茲卡班的逃犯DVD │1片 │同上 │ │ ├──┼───────────────┼──┼───────────────┼───┤ │40. │哈利波特1 :神秘的魔法石DVD │1片 │同上 │ │ ├──┼───────────────┼──┼───────────────┼───┤ │41. │哈利波特4 :火盃的考驗DVD │1片 │同上 │ │ ├──┼───────────────┼──┼───────────────┼───┤ │42. │恐怖蠟像館DVD │1片 │同上 │ │ ├──┼───────────────┼──┼───────────────┼───┤ │43. │水中的女人DVD │1片 │同上 │ │ ├──┼───────────────┼──┼───────────────┼───┤ │44. │來自硫磺島的信DVD │1片 │同上 │ │ ├──┼───────────────┼──┼───────────────┼───┤ │45. │愛狗男人請來電DVD │1片 │同上 │ │ ├──┼───────────────┼──┼───────────────┼───┤ │46. │北國性騷擾DVD │1片 │同上 │ │ ├──┼───────────────┼──┼───────────────┼───┤ │47. │海神號DVD │1片 │同上 │ │ ├──┼───────────────┼──┼───────────────┼───┤ │48. │當真愛碰上八卦DVD │1片 │同上 │ │ ├──┼───────────────┼──┼───────────────┼───┤ │49. │超人再起DVD │1片 │同上 │ │ ├──┼───────────────┼──┼───────────────┼───┤ │50. │諜對諜DVD │1片 │同上 │ │ ├──┼───────────────┼──┼───────────────┼───┤ │51. │聯合縮小兵DVD │5片 │同上 │ │ ├──┼───────────────┼──┼───────────────┼───┤ │52. │神鬼無間DVD │2片 │同上 │ │ ├──┼───────────────┼──┼───────────────┼───┤ │53. │北極特快車DVD │1片 │同上 │ │ ├──┼───────────────┼──┼───────────────┼───┤ │54. │頂尖對決DVD │2片 │同上 │ │ ├──┼───────────────┼──┼───────────────┼───┤ │55. │特洛伊:木馬屠城DVD │1片 │同上 │ │ ├──┼───────────────┼──┼───────────────┼───┤ │56. │V 怪客DVD │1片 │同上 │ │ ├──┼───────────────┼──┼───────────────┼───┤ │57. │24小時反恐任務第三季DVD │7片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58. │24小時反恐任務第五季DVD │6片 │同上 │ │ ├──┼───────────────┼──┼───────────────┼───┤ │59. │火線交錯 DVD │1片 │同上 │ │ ├──┼───────────────┼──┼───────────────┼───┤ │60. │神鬼二勢力DVD │1片 │同上 │ │ ├──┼───────────────┼──┼───────────────┼───┤ │61. │絕地奶霸2 DVD │1片 │同上 │ │ ├──┼───────────────┼──┼───────────────┼───┤ │62. │二十四笑DVD │1片 │同上 │ │ ├──┼───────────────┼──┼───────────────┼───┤ │63. │穿著PRADA 的惡魔DVD │2片 │同上 │ │ ├──┼───────────────┼──┼───────────────┼───┤ │64. │龍騎士DVD │1片 │同上 │ │ ├──┼───────────────┼──┼───────────────┼───┤ │65. │驚奇四超人DVD │1片 │同上 │ │ ├──┼───────────────┼──┼───────────────┼───┤ │66. │加菲貓2 DVD │1片 │同上 │ │ ├──┼───────────────┼──┼───────────────┼───┤ │67. │偷穿高跟鞋DVD │1片 │同上 │ │ ├──┼───────────────┼──┼───────────────┼───┤ │68. │戀愛刺客DVD │1片 │同上 │ │ ├──┼───────────────┼──┼───────────────┼───┤ │69. │幸運之吻DVD │6片 │同上 │ │ ├──┼───────────────┼──┼───────────────┼───┤ │70. │王者天下DVD │1片 │同上 │ │ ├──┼───────────────┼──┼───────────────┼───┤ │71. │史密斯任務DVD │1片 │同上 │ │ ├──┼───────────────┼──┼───────────────┼───┤ │72. │我的超人女友DVD │3片 │同上 │ │ ├──┼───────────────┼──┼───────────────┼───┤ │73. │博物館驚魂夜DVD │1片 │同上 │ │ ├──┼───────────────┼──┼───────────────┼───┤ │74. │機器人歷險記DVD │1片 │同上 │ │ ├──┼───────────────┼──┼───────────────┼───┤ │75. │終極殺陣:計程車女王DVD │1片 │同上 │ │ ├──┼───────────────┼──┼───────────────┼───┤ │76. │明天過後DVD │1片 │同上 │ │ ├──┼───────────────┼──┼───────────────┼───┤ │77. │婆家就是你家DVD │1片 │同上 │ │ ├──┼───────────────┼──┼───────────────┼───┤ │78. │魔幻至尊DVD │1片 │同上 │ │ ├──┼───────────────┼──┼───────────────┼───┤ │79. │玩命快遞2 DVD │1片 │同上 │ │ ├──┼───────────────┼──┼───────────────┼───┤ │80. │惡靈線索DVD │1片 │同上 │ │ ├──┼───────────────┼──┼───────────────┼───┤ │81. │惡靈線索DVD │1片 │同上 │ │ ├──┼───────────────┼──┼───────────────┼───┤ │82. │崔斯坦與依索德DVD │1片 │同上 │ │ ├──┼───────────────┼──┼───────────────┼───┤ │83. │X 戰警3 DVD │1片 │同上 │ │ ├──┼───────────────┼──┼───────────────┼───┤ │84. │臥底DVD │1片 │美商環球影片製作責任有限合夥 │ │ │ │ │ │(原審誤載為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85. │金剛DVD │1片 │同上 │ │ ├──┼───────────────┼──┼───────────────┼───┤ │86. │邁阿密風雲DVD │1片 │同上 │ │ ├──┼───────────────┼──┼───────────────┼───┤ │87. │慕尼黑DVD │1片 │同上 │ │ ├──┼───────────────┼──┼───────────────┼───┤ │88. │魔法褓姆菲克DVD │1片 │同上 │ │ ├──┼───────────────┼──┼───────────────┼───┤ │89. │森林保衛戰DVD │1片 │同上 │ │ ├──┼───────────────┼──┼───────────────┼───┤ │90. │傲慢與偏見DVD │1片 │同上 │ │ ├──┼───────────────┼──┼───────────────┼───┤ │91. │同床異夢DVD │1片 │同上 │ │ ├──┼───────────────┼──┼───────────────┼───┤ │92. │玩命關頭3:東京甩尾DVD │1片 │同上 │ │ ├──┼───────────────┼──┼───────────────┼───┤ │93. │特務風雲DVD │1片 │同上 │ │ ├──┼───────────────┼──┼───────────────┼───┤ │94. │聯航93 DVD │1片 │同上 │ │ ├──┼───────────────┼──┼───────────────┼───┤ │95. │命運好好玩DVD │1片 │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96. │我愛上流DVD │1片 │同上 │ │ ├──┼───────────────┼──┼───────────────┼───┤ │97. │惡靈戰警DVD │4片 │同上 │ │ ├──┼───────────────┼──┼───────────────┼───┤ │98. │藝妓回憶錄DVD │1片 │同上 │ │ ├──┼───────────────┼──┼───────────────┼───┤ │99. │吉屋出租DVD │1片 │同上 │ │ ├──┼───────────────┼──┼───────────────┼───┤ │100.│休旅任務DVD │1片 │同上 │ │ ├──┼───────────────┼──┼───────────────┼───┤ │101.│蜘蛛人DVD │1片 │同上 │ │ ├──┼───────────────┼──┼───────────────┼───┤ │102.│蜘蛛人2 DVD │1片 │同上 │ │ ├──┼───────────────┼──┼───────────────┼───┤ │103.│機戰未來DVD │1片 │同上 │ │ ├──┼───────────────┼──┼───────────────┼───┤ │104.│達文西密碼DVD │1片 │同上 │ │ ├──┼───────────────┼──┼───────────────┼───┤ │105.│蒙面俠蘇洛2 DVD │1片 │同上 │ │ ├──┼───────────────┼──┼───────────────┼───┤ │106.│當幸福來敲門DVD │1片 │同上 │ │ ├──┼───────────────┼──┼───────────────┼───┤ │107.│迷走星球DVD │1片 │同上 │ │ ├──┼───────────────┼──┼───────────────┼───┤ │108.│絕命終結站3 DVD │1片 │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 │ ├──┼───────────────┼──┼───────────────┼───┤ │109.│魔戒首部曲:魔戒現身DVD │1片 │同上 │ │ ├──┼───────────────┼──┼───────────────┼───┤ │110.│魔戒三部曲:王者再臨DVD │1片 │同上 │ │ ├──┼───────────────┼──┼───────────────┼───┤ │111.│魔戒二部曲:雙城奇謀DVD │1片 │同上 │ │ ├──┼───────────────┼──┼───────────────┼───┤ │112.│飛機上有蛇DVD │1片 │同上 │ │ ├──┼───────────────┼──┼───────────────┼───┤ │113.│德州電鋸殺人狂DVD │1片 │同上 │ │ ├──┼───────────────┼──┼───────────────┼───┤ │114.│婚禮終結者DVD │1片 │同上 │ │ ├──┼───────────────┼──┼───────────────┼───┤ │115.│倩影刺客DVD │1片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116.│阿飛外傳DVD │1片 │同上 │ │ ├──┼───────────────┼──┼───────────────┼───┤ │117.│不願面對的真相DVD │5片 │同上 │ │ ├──┼───────────────┼──┼───────────────┼───┤ │118.│賴家王老五DVD │1片 │同上 │ │ ├──┼───────────────┼──┼───────────────┼───┤ │119.│血盟兄弟DVD │1片 │同上 │ │ ├──┼───────────────┼──┼───────────────┼───┤ │120.│馬達加斯加DVD │1片 │同上 │ │ ├──┼───────────────┼──┼───────────────┼───┤ │121.│不可能的任務3 DVD │1片 │同上 │ │ ├──┼───────────────┼──┼───────────────┼───┤ │122.│香水DVD │1片 │同上 │ │ ├──┼───────────────┼──┼───────────────┼───┤ │123.│史瑞克DVD │1片 │同上 │ │ ├──┼───────────────┼──┼───────────────┼───┤ │124.│世貿中心DVD │1片 │同上 │ │ ├──┼───────────────┴──┴───────────────┼───┤ │小計│196片 │ │ └──┴──────────────────────────────────┴───┘ (二)於車號9S-1201號自小客車查扣者 (即原起訴書附表五) ┌──┬───────────────┬──┬───────────────┬───┐ │編號│ 品名 │數量│ 權利人 │ 備註 │ ├──┼───────────────┼──┼───────────────┼───┤ │1. │仙履奇緣3 DVD │8片 │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2. │海防最前線DVD │3片 │同上 │ │ ├──┼───────────────┼──┼───────────────┼───┤ │3. │神鬼奇航2 :聚魂棺DVD │2片 │同上 │ │ ├──┼───────────────┼──┼───────────────┼───┤ │4. │汽車總動員DVD │1片 │同上 │ │ ├──┼───────────────┼──┼───────────────┼───┤ │5. │快樂腳DVD │9片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 │ │ ├──┼───────────────┼──┼───────────────┼───┤ │6. │硫磺島的英雄們DVD │2片 │同上 │ │ ├──┼───────────────┼──┼───────────────┼───┤ │7. │頂尖對決DVD │2片 │同上 │ │ ├──┼───────────────┼──┼───────────────┼───┤ │8. │神鬼無間DVD │7片 │同上 │ │ ├──┼───────────────┼──┼───────────────┼───┤ │9. │穿著PRADA 的惡魔DVD │4片 │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10. │我的超人女友DVD │1片 │同上 │ │ ├──┼───────────────┼──┼───────────────┼───┤ │11. │戀愛刺客DVD │1片 │同上 │ │ ├──┼───────────────┼──┼───────────────┼───┤ │12. │特務風雲DVD │2片 │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限責任合夥 │ │ ├──┼───────────────┼──┼───────────────┼───┤ │13. │當幸福來敲門DVD │3片 │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14. │惡靈戰警DVD │8片 │同上 │ │ ├──┼───────────────┼──┼───────────────┼───┤ │15. │命運好好玩DVD │1片 │同上 │ │ ├──┼───────────────┼──┼───────────────┼───┤ │16. │世貿中心DVD │5片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小計│59片 │ │ └──┴──────────────────────────────────┴───┘ 總計:255片 附表三:盜版錄音光碟(共1247片) (一)於屏東縣屏東市○○街34號10樓之2 查扣者 (即原起訴書附表二) ┌──┬────────────┬───┬─────┬──────────┬────┐ │編號│ 品名 │ 數量 │被侵害歌曲│ 權利人 │ 備註 │ ├──┼────────────┼───┼─────┼──────────┼────┤ │1. │黃義達:完整演出專輯CD │107片 │到底多久等│新力博德曼音樂娛樂股│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2. │林憶蓮:呼吸專輯CD │ 61片 │一個人等 │科藝百代音樂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3. │張學友:在你身邊專輯CD │ 6片 │原罪犯等 │上華國際音樂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4. │五月天:為愛而生專輯CD │ 63片 │前傳等 │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5. │阿沁:梵谷的左耳專輯CD │ 84片 │綠洲等 │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6. │屋頂上的綠寶石專輯CD │ 15片 │綠寶石等 │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7. │天堂來的孩子專輯CD │ 61片 │張三的歌等│環球國際音樂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8. │TANK:延長比賽專輯CD │ 9片 │專屬天使等│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9. │梁詠琪:給自己的情歌專輯│ 27片 │搬家等 │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CD │ │ │ │ │ ├──┼────────────┼───┼─────┼──────────┼────┤ │10. │羅志祥:SPESHOW專輯CD │ 64片 │精舞門等 │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 │ ├──┼────────────┼───┼─────┼──────────┼────┤ │11. │陳思安:體會專輯CD │510片 │ │ │ │ ├──┼────────────┴───┴─────┴──────────┼────┤ │小計│1007片 │ │ └──┴─────────────────────────────────┴────┘ (二)於車號9S-1201號自小客車查扣者 (即原起訴書附表四) ┌──┬────────────┬───┬─────┬──────────┬────┐ │編號│ 品名 │ 數量 │被侵害歌曲│ 權利人 │ 備註 │ ├──┼────────────┼───┼─────┼──────────┼────┤ │1. │梁靜茹:親親專輯CD │ 11片 │四季等 │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2. │阿沁:梵谷的左耳專輯CD │ 24片 │聖堂之門等│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3. │張學友:在你身邊專輯CD │ 4片 │聽天由命等│上華國際音樂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4. │張韶涵:夢裡花專輯CD │ 11片 │夢裡花等 │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5. │七彩棒棒糖專輯CD │ 3片 │七彩棒棒堂│科藝百代音樂股份有限│ │ │ │ │ │等 │公司 │ │ ├──┼────────────┼───┼─────┼──────────┼────┤ │6. │蜜雪薇琪:想見你專輯CD │ 15片 │Aitai等 │新力博德曼音樂娛樂股│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7. │盛葛仁波切專輯CD │ 2片 │我要您幸福│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 │ │ │ │等 │ │ │ ├──┼────────────┼───┼─────┼──────────┼────┤ │8. │許茹芸:永遠的朋友專輯CD│ 14片 │Don't Say │環球國際音樂股份有限│ │ │ │ │ │Goodbye等 │公司 │ │ ├──┼────────────┼───┼─────┼──────────┼────┤ │9. │FIRE專輯CD │ 29片 │Fire等 │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 │ ├──┼────────────┼───┼─────┼──────────┼────┤ │10. │TANK :延長比賽專輯CD │ 3片 │反恐小組等│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11. │江蕙:博杯專輯CD │124片 │ │ │ │ ├──┼────────────┴───┴─────┴──────────┼────┤ │小計│240片 │ │ └──┴─────────────────────────────────┴────┘ 總計:1247片 附表四 (原起訴書附表一,查扣地點:屏東縣屏東市○○街34號10樓之2) ┌──┬───────────┬──────────────┐ │編號│品名 │ 數量 │ ├──┼───────────┼──────────────┤ │1. │燒錄機 │ 24臺(原審誤載為29臺) │ ├──┼───────────┼──────────────┤ │2. │電腦螢幕 │ 1臺 │ ├──┼───────────┼──────────────┤ │3. │電腦主機 │ 1臺 │ ├──┼───────────┼──────────────┤ │4. │控制器 │ 5臺 │ ├──┼───────────┼──────────────┤ │5. │DVD播放機 │ 1臺 │ ├──┼───────────┼──────────────┤ │6. │EPSON多功能事務印表機 │ 7臺 │ ├──┼───────────┼──────────────┤ │7. │喇叭音箱 │ 1組 │ ├──┼───────────┼──────────────┤ │8. │印表機補充墨水 │ 10瓶 │ ├──┼───────────┼──────────────┤ │9. │切紙器 │ 1臺 │ ├──┼───────────┼──────────────┤ │10. │簽字筆補充墨水 │ 3瓶 │ ├──┼───────────┼──────────────┤ │11. │空白DVD片 │ 500片 │ ├──┼───────────┼──────────────┤ │12. │CD護套 │1200片 │ ├──┼───────────┼──────────────┤ │13. │CD空盒(大) │ 327盒(原審誤載為320盒) │ ├──┼───────────┼──────────────┤ │14. │CD空盒(小) │ 47盒 │ ├──┼───────────┼──────────────┤ │15. │封口袋(大) │ 250個 │ ├──┼───────────┼──────────────┤ │16. │封口袋(小) │ 300個 │ ├──┼───────────┼──────────────┤ │17. │電源線 │ 6條 │ ├──┼───────────┼──────────────┤ │18. │滑鼠 │ 1個 │ ├──┼───────────┼──────────────┤ │19. │延長線 │ 1條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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