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民專訴字第23號
- 原告
- 中國氣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朱秀鋒
- 被告
- 日研氣動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邱瑞隆
上列當事人間因100 年度民專訴字第23號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1,650,0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26,003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